【建设工程】PPP项目模式的背景和理解,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ppp项目有哪些特点?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ppp项目有哪些特点
【建设工程】PPP项目模式的背景和理解
(一)PPP项目模式的背景
PPP模式并非我国全新的融资建设模式,早在1994年,我国第一个BOT项目(泉州刺桐大桥项目)就已经实施,从此以后,特许经营项目即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
近期推动PPP模式,源于2013年年底的财政部工作会议,会议期间,财政部组织召开PPP专题会议,从体制机制创新的角度对发展PP模式作出了全面、系统的安排。随后我国的PPP模式从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角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5年“两会”期间,财政部楼继伟部长和国务院李克强总理在“两会”答记者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话题,要求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参与国家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
(二)PPP项目模式的定义
PPP为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英文简称,财政部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中对其进行了定义,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国家发改委同时在《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中将其定义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国务院办公厅在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用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中指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重大创新,即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
(三)PPP项目模式类别
PPP模式常见的分类是根据其是否具有盈利分为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其中经营性项目是指具有明确的收费基础,并且经营收费能够完全覆盖投资成本的项目,该类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采用建设-运管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等模式推进。国家依法放开目的建设、运营市场,积极推动自然垄断行业逐步实行特许经营。
准经营性项目指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的项目,该类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附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措施,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和建设-转让-租赁(BTL)等模式推进。国家将建立投资、补贴与价格的协同机制,为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积极创造件。
非经营性项目是指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主要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用BOO模式、委托运营等市场化模式推进。国家通常应当合理确定购买内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如果按照PPP模式的经营方式刘分,可以分为BOT、BOOT、BOO、TOT(移交-经营-移交)、BLT(建设-租赁-转让)、LOT(租赁-运营-移交)等众多类型。
(四)PPP项目与特许经营项目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是指政府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的项目。
同时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对特许经营项目经营方式的规定,可以理解为特许经营包括了BOT、BOOT、TOT等方式,与PPP项目模式高度兼容,因此可以认为特许经营项目为PPP项目中的特定类别,一般具备可长期经营性和盈利能力,同时需要以获得政府行政许可为前提。
由此可以看出,特许经营项目模式可以归结为PPP模式,其包含了经营性项目和准经营性项目。鉴于此种区别属于大小概念包容关系,故区分特许经营和PPP项目的意义需要由相关法律规范对其适用前提、条件、程序和具体制度予以进一步明确,否则将导致PPP模式运营中重复行政管理和加重制度压力的后果,对于实现各自目的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