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修订出台
《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立足新时代首都发展
进一步推进
具有首都特色的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有哪些亮点
亮点1:加强社区工作力量配备
《管理办法》围绕夯实城市治理基础,聚焦社区工作力量不足问题,明确社区工作者的配备标准要求。按新的配备标准,全市预计扩充万余人,社区工作力量将得到有力补充。
亮点2:调整工资待遇参照标准和频次
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原参照标准“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自2019年起不再发布。《管理办法》依据《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中组发〔2022〕2号)规定,明确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参照标准为: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同时规定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每个届期内至少调整一次。此次调整起算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亮点3:拓宽职业发展空间
近年来,北京完善社区工作者和公务员、事业编制岗位之间人才流动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管理办法》在总结相关工作经验基础上,根据中央规定,明确:加大从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对连续任职满两届、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按规定程序解决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特别优秀的可通过择优调任、换届选举等选拔进入街道(乡镇)班子。目前,北京正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将有效激发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热情,推动优秀社区工作人才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
亮点4:加强工作待遇保障
针对日常来信来访、市“两会”的建议提案多次提到的问题,《管理办法》明确增加了社区工作者以下福利待遇:组织社区工作者加入基层工会组织,为休息日工作的人员合理安排补休,每年享受免费体检待遇,退休后符合条件的人员享有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落实这些福利待遇将会让社区工作者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亮点5:扩大招聘范围
《管理办法》将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学历条件从“应届毕业生应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调整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这将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在社区就业,为提高社区治理和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提供人才支撑。
亮点6:加大工作激励
《管理办法》明确提高考核优秀比例,将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升到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5%至30%(此前为15%至20%)。同时规定在社区任职满30年、有突出贡献、群众认可的社区工作者,各区可探索给予特殊补贴;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者参选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担任政协委员,参评劳动模范等。
本报记者 张美荣
编辑:王晓霞
监制:丁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