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燕子丹
“很多次走在路上打开音乐APP,一下子就跳转到京东或者淘宝页面上,刚开始我怀疑是手机出了问题。后来我发现,这竟然是一种广告设计。”
小陈今年读大三,最近他发现手机总会莫名其妙跳转到广告上,让人不胜其烦。
记者发现,有不少网友都曾吐槽,各种手机应用的启动广告悄然变成了“摇一摇”,用户轻微摇动或身体扭动都可能触发广告界面。
作为一个电子工程专业的学生,小陈怀疑,这些应用之所以能够频繁地触发广告,其实是调用了手机中的陀螺仪传感器权限。通过传感器,用户轻微移动就有可能产生“摇一摇”的效果。所以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明明感觉自己没有动作,却触发了跳转的链接。
“我并没有同意这些APP调用我手机中的这项功能,然而却难以阻止这些APP继续支配我的手机。”小陈说。
早在2021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就启动了互联网行业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应用软件启动弹窗欺骗误导用户、强制提供个性化服务,弹窗整屏为跳转链接、定向推送时提供虚假关闭按钮等等问题。包括百度、阿里、腾讯、字节跳动、新浪微博、爱奇艺等68家头部互联网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然而风头一过,防不胜防的弹窗广告摇身一变,用“摇一摇”的形式再度来袭。
为什么手机应用广告乱象屡禁不止?据一位广告业内人士透露,原来的弹窗广告转向“摇一摇”,除了能打当前法规的“擦边球”外,更因为广告的阅读数据和点击量都大大超出了预期。
“因为这种投放方式让广告触发非常简单和快速,这两年流量成本逐年上涨,广告的曝光量和点击率持续走低,而现在开屏广告摇一摇,只要你打开APP稍微晃动一下,手机就自动打开广告。平台获取了曝光量,赚取了广告费,对于广告主而言,能够将成本相对低的广告投送在大众面前,这也是他们乐于看到的。”这位广告业内人士说到。
工信部:要求互联网企业合理设置开屏信息跳转方式
1月2日,工信部曾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中,对手机“摇一摇”广告烦扰问题做出回应:近期,发现部分企业采用“摇一摇”、“扭一扭”作为跳转链接,用户在非知情自愿的情况下,仅轻微摇动或扭动即误导用户触发页面跳转,给广大用户带来了困扰。工信部已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涉及的主要互联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优化参数设置,合理设置开屏信息跳转方式,切实尊重用户真实意愿,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律师:涉嫌侵犯用户自主选择权
这些App通过“摇一摇”实现进入广告,是否调取了手机的某项传感数据,这又是否侵犯消费者的权益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章四十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针对此类app开屏广告,用户无意中摇动,比如在走路、坐车等情况下就直接跳转广告页面,但是这些跳转广告却不是消费者本身的目的。因此,商家的上述行为,实际上属于以误导方式诱使用户进入其广告界面,系变相强制消费者阅读广告,涉嫌侵犯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