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在家储存,一次不可以超过1000升。
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未经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由所在地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制止,并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