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英国《卫报》公布了“21世纪100部最佳电影”。
据报道,这次评选由著名影评人担任评委,每一部都精挑细选。他们自信地认为,所评选的名单会成为未来的经典。
这份片单上,排名第一是《血色将至》,是一个和美国梦有关的故事。
《血色将至》讲述的是20世纪初的淘金时代,身为银矿矿工的丹尼尔穷困潦倒,还在一次井下事故中摔断了腿。但他因祸得福,意外发现石油油矿,由此赚得第一桶金。此后,他又获悉在一块荒芜的土地下有丰富的油源,于是变卖家产,收购了这块土地,最终发迹成为石油大亨。
影片获得奥斯卡2项大奖,6项提名,主演刘易斯凭借此片获第80届奥斯卡金像奖影帝。导演安德森凭此片获第58届柏林电影节最佳导演银熊奖。
《血色将至》堪称一部石油大亨的个人奋斗史,淋漓尽致地展示了贪婪、残酷无情以及对财富不择手段的追求,《纽约时报》曾这样概括全片——
安德森的影片不是美国梦,是美国梦魇,观众将随着影片进入烈火熊熊的地狱,每个人都将在其中得到沸腾和诅咒。
在一定意义上说,《血色将至》不仅是一部个人在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环境中残酷竞争的历史,也是美国的西部开发史乃至美利坚发展史的缩影。
刘易斯饰演的油矿主丹尼尔,孤独自由,凭强烈的直觉生活,但也心细如发,锱铢必较,眦睚必报,心狠手辣,极富攻击性,从不宽恕任何人,也绝不怜悯任何人。
丹尼尔的一生,不是一个人从成功走向自毁的幻灭过程,也不是一个人的人性在酷烈竞争中逐渐变得黑暗的过程。他不是变成了魔鬼,他就是魔鬼本身!正是因为他就是魔鬼,所以才是他而不是别的什么人实现了美国梦。
影片前半部分,丹尼尔每次出去谈判,都要带上年幼的儿子。儿子稚嫩、天真的面孔为丹尼尔粗粝的外表增加几分温柔和可信度。但到了影片结尾,丹尼尔因为痛恨儿子要离开自己单独去创业,于是说出真相:“你不是我的儿子,你的身上根本没有我的血,你只是我在工地捡到的一个篮子里的弃儿,把你带在身边就是为唤起谈判对手同情心……”
为了得到一块输油管线必经的土地,丹尼尔不得不向装神弄鬼的乡村牧师桑迪表示屈服,来到他一向憎恨的教堂,跪在桑迪面前忏悔:“我把自己的亲儿子丢在一边!主啊,请赐给我圣血。驱走我体内的恶魔。”他咬牙忍受桑迪羞辱式的、用连续抽耳光的方式为他“驱魔”,当他终于闯过这一关时,他口中发出的声音不是感恩,而“土地到手了”的喃喃自语。
丹尼尔曾对远道而来投奔他,但此前从未谋面的“同父异母弟弟”颇有好感,于是将内心深处的挫败、懊恼、无望向他和盘托出:“我的内心总在斗争。我不愿意见到其他人成功。对大部分人,我都怀有恨意。我心中的一部分已不复存在。有很多次,我看着别人,找不到半点令我中意的地方。我想挣足够多的钞票……多到足以远离俗世的烦扰,一个人静静的生活。”
然而很快,他却痛苦地发现这个慕名而来的“亲人”其实只是一个贪图钱财的冒牌货,他怒不可遏,开枪打死了他,并把尸体埋葬在森林深处的浅坑里,那坑里除了泥土,还有渗出地面的石油。
《血色将至》中,乡村牧师桑迪是另一位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他身披道袍,挂着十字架,满口“主啊!主啊!”但实际上却是一个十足的利欲熏心之徒,他在教堂里当着信众的面表演如何“把魔鬼从人的身体中驱逐出去”,让患了风湿的老太太当场翩翩起舞……
影片末尾,桑迪在大萧条中破产了,他只好去求丹尼尔,这让丹尼尔获得了雪耻的机会,他迫使这个宣称可以召唤上帝附体的人,亲口喊出了——“我是个冒牌的先知,上帝是迷信的产物!”这一大逆不道的宣示。
在美国这个按照亨廷顿的说法以新教精神立国,总统就职时都要手按圣经宣誓的国家,这是个足够凶狠且惊世骇俗的诅咒,可他竟然要保罗“用令人信服的语气说出来,用你布道的口气说!”而且连续喊了八遍!
导演安德森就是用这种方式向观众暗示,基督教是内在于美国资本主义,而不是外在于美国资本主义的,基督教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竞争的一种方式和手段。
丹尼尔的财富不断增长,人却在孤独和仇恨里陷落,沉沦。尽管桑迪向他表示了屈服,但他还是杀了桑迪,他赢了他所要的,也输掉了他自己。除了财富,他留给自己的只有仇恨。
桑迪死了,丹尼尔也结束了。“I m finished”,他说。
《血色将至》很容易就让人联想到《公民凯恩》。在这部电影中,凯恩身价亿万,拥有一座皇宫般的城堡,但最后却在孤独中死去。
影片让我们看到了美国梦正反面,看到了美国梦的丰富多彩,也看到了美国梦的一无所有。孤独和凶残,让一个人实现了美国梦,但梦想成真之后,却无法摆脱孤独与凶残,于是走向毁灭。
这真是一场极为酷烈的美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