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入围第二批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为临沂市第二个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公布了第二批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其中,临沂市平邑县入围,成为第二批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之一。平邑县也是继沂水县之后,我市第二个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
据了解,此次入选第二批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还包括曲阜市、肥城市、博兴县等3个地区。
2017年3月16日,平邑县政府对《平邑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进行了规划成果批前公告,根据公告内容,平邑县将建设以地方镇为县域副中心,仲村镇、柏林镇、温水镇、郑城镇、白彦镇为重点镇,武台镇、保太镇、丰阳镇、卞桥镇、铜石镇、流峪镇、临涧镇为一般镇的县域镇等级体系。
重点试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020年平邑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6%
作为第二批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之一,平邑县将着重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进行试点,按照计划,2020年,平邑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5%,分别比2016年提高近六个百分点和六点五个百分点。
平邑县城(资料图)
据了解,平邑县辖12个镇、1个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和长山生态保护区,总面积1822.95平方公里,总人口105万。2016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1亿元,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9.99%,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38.98%。
根据平邑县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点,平邑县将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城镇化质量,强化产业和就业支撑,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创新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县城和乡镇协调发展,到2018年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3.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2.26%;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5%。
按照要求,平邑县将进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试点,推进相关机制建设。试点时,户籍制度改革各项政策全面落地,初步建立起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到2018年底,推进22个村整村搬迁,力争实现6万人融入城镇工作、生活,实现约2.7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及随迁家属进入到城镇安居乐业并完全市民化。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对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提出挑战,为此,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个人合理分工、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通过全面放开县域落户限制,实现城乡户籍自由迁移。同时,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均衡发展教育事业。完善就业服务,督促引导企业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加大职工技能培训投入,依法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引导农业转移人口积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参加职业教育和职能培训,提升融入城市社会能力。
同时,为了让农业转移人口“搬得出、住得下、能致富”,试点时,还将以产促城,以城兴产,产城融合发展,突出工业主导产业的支撑能力。平邑县将在进一步完善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的同时,建设地方工业园、卞桥木业产业园,形成三大工业“增长极”,打造项目落地新优势。扶持鼓励石材、罐头、手套、金银花等传统优势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为农民工融入城镇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按照“优基础、接二产、连三产”的思路,转变农业发展模式,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同步发展。
沂蒙晚报记者王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