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清市智慧城市规划网发布了《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元华路南侧加油站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及《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宅小区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其中,成片开发涉及龙山街道南宅村、玉峰村、东刘村、倪埔村,总面积约227.574亩。
元华路南侧加油站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编制依据
依据《福清市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福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福清市东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编制《元华路南侧加油站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基本情况
元华路南侧加油站片区系规划以商业服务业为主要功能的城市片区,位于福清市东部新城,西邻东塘路,南邻永昌路,北邻元华路。本次成片开发涉及龙山街道玉峰村、东刘村、倪埔村,范围内总用地面积11.1013公顷。
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福清结合区域发展新形势,在“城市东进、产业环湾、产城互动、组合跨越”的发展策略下,将有序疏解老城区功能,引导居住、教育、文化、商贸、公共服务配套等职能逐步向东部新城组团推进,形成组团式城市空间结构。本次规划地块位于东部新城,紧邻老城区,地块内布置商业用地,可实现疏解老城部分功能,未来与东部新城新CBD聚合共振,引领消费升级,激发城市活力。
成片开发的规划用途及公益性用地情况
元华路南侧加油站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用途包括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等,其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满足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公配用地占比超过40%的规定。
规划符合情况
本次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内。方案获批后,本成片开发方案将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项目选址未见现状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未发现有重要工业价值的矿产资源,没有压覆现有矿山和已经探明的矿产资源;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区。
实施计划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11.1013公顷。开发期限及用地计划为批复后第一年至批复后第三年,3年实施完毕。
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我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融政综〔2017〕65 号)《福清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2017年)等规定开展工作。
结论
《元华路南侧加油站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南宅小区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编制依据
依据《福清市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福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福清市东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编制《南宅小区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基本情况
南宅小区北侧片区系规划以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城市片区,位于福清市东部新城,东邻南宅路,西邻三福龙景,南邻元华路,北邻火墩尾山。本次成片开发涉及龙山街道南宅村,范围内总用地面积4.0703公顷。
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南宅小区北侧片区位于三福龙景北侧,主要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项目建成后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地块建设与周边的住宅小区相融合,形成集中连片的住宅群,推进“宜居幸福城”建设;同时提升了社会保障能力,改善了群众的居住环境,提高了群众的生活质量。
成片开发的规划用途及公益性用地情况
南宅小区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用途包括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和居住用地,其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满足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公配用地占比超过40%的规定。
规划符合情况
本次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内。方案获批后,本成片开发方案将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项目选址未见现状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未发现有重要工业价值的矿产资源,没有压覆现有矿山和已经探明的矿产资源;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区。
实施计划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4.0703公顷。开发期限及用地计划为批复后第一年至批复后第三年,3年实施完毕。
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我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融政综〔2017〕65 号)《福清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2017年)等规定开展工作。
结论
《南宅小区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来源:福清市智慧城市规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