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被告早前已分别承认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资料图片
早前12名香港人因偷越边境罪在内地被定罪,案中其中三人包括廖子文、郑子豪、邓棨然,连同另外两男涉于2019年在湾仔一个单位管有半制成汽油弹及铝热弹原材料等物,四名被告原定今早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将案押后至7月16日,等候各被告的背景报告、心理医生报告,期间被告继续还押。
被告依次为推销员邓棨然(31岁)、时装设计师郑进(34岁)、港铁技术员见习生郑子豪(20岁)、厨师李威龙(28岁)以及学生廖子文(19岁)。涉案五人当中,邓棨然目前仍在内地服刑,未能出席聆讯;至于廖子文、郑子豪,连同另外两名被告郑进、李威龙,早前已分别承认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串谋纵火罪则裁定不成立。
郑子豪和廖子文的辩方律师分别求情指,被告由遣返香港至今已还押17个月,连同早前在内地的刑期,合共服刑21个月,加上郑子豪案发时未成年,两被告代表律师分别希望以《少年犯条例》量刑或扣减三分之一刑期。
法官表示,考虑案情严重性、及同类型案例,利用其他条例判刑的空间不多,但认为年纪仍然是重要因素。不过,法官认为,参考其他同类案例,未满21岁、过往无定罪纪录的人士均会判处即时监禁,因此相信最合适的判刑为即时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