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省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为减轻4月自学考试停考对考生的影响,经教育部批准,我省在9月增加一次自学考试毕业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次毕业证书署印时间本次毕业证书的署印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其效力等同于今年上半年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二、申请条件考生已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设计),并取得合格成绩;需要免考的课程已提前申请并已通过审核;思想品德符合要求;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已通过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以下简称“资审”)。三、申请方式考生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平台”(sdata.jseea.cn,以下简称“信息平台”)“2022年9月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项目进行网上申请。每天晚间22:00至次日上午8:00为信息平台维护时间,相关功能关闭。四、各阶段时间节点及办理事项(一)毕业准备阶段1.时间安排8月30日9:00至9月3日下午17:00。2.办理事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以下简称《思想品德鉴定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照片的上传。3.注意事项(1)《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要求:自我鉴定一栏,由考生本人实事求是地对自己的政治思想、自学态度、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小结,并如实填写。单位鉴定一栏,由考生单位(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非在职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其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并加盖公章。(2)《思想品德鉴定表》上传要求:上传《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确保该表全部内容在照片内,照片内无任何无关内容,表内文字完整、清晰。文件须为jpg格式。(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上传要求:身份证正面(反面)所有字迹完整清晰,无模糊、无遮挡的情况;照片中身份证四个边角完整露出,无残缺、破损、缺失;信息真实有效,无任何的修改、PS、遮挡。文件须为jpg格式。(4)如申请毕业时的身份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与信息平台中的个人信息不一致,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信息变更证明、本人二代身份证等材料到所在县(市、区)考办核验信息后,方可申请毕业。(二)毕业申请阶段1.时间安排9月1日上午9:00至9月3日下午17:00。2.办理事项考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及时查看初审结果。未能通过初审的考生,可在毕业申请开放时间内按要求修改申请信息,重新提交。初审通过的考生可打印《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初审结果通知单》(以下简称《初审通知单》)。(三)现场确认阶段(部分考生)1.时间安排9月1日上午9:00至9月5日下午17:00。2.办理事项《初审通知单》中注明需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材料,到所在县(市、区)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初审通知单》中注明不需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再需要现场确认,请保持电话畅通。通过毕业终审的考生,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将由考生所在县(市、区)考办负责发放。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各地发布的公告信息。3.现场确认材料要求(1)考生手工添加课程成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原纸质免考单、实践论文成绩单、原转考单等)。(2)教育实习鉴定表(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考生)。(3)部分专业(如物流管理、采购供应管理、销售管理等)的资格证书课程成绩单原件。(4)资审结果非“完全匹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见附件1)。(5)考办要求的其它材料。五、流程说明毕业办理流程及操作说明见附件2。六、特别提醒1.考生本人对毕业申请时所用个人基本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2.毕业照片由考生上传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证件照。背景选用浅蓝色、白色或浅灰色,裁剪时应保证脸部区域占照片的70%-80%。证件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可使用修图软件修改失真。请勿使用自拍大头照、生活照截图等非证件照片。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无标准证件照的可至专业证件照拍摄点拍摄。照片文件扩展名为JPG,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压缩后文件大小在20KB至40KB。凡因毕业照片不规范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要求见附件3。3.考生应确保现场确认时所交材料符合要求、真实有效。凡提交虚假材料的(虚假或无效的身份证件、前置学历材料、相关证明等),一经查实,将取消毕业资格,并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4.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毕业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毕业办理。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本次毕业申请作废。5.通过毕业终审的考生,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将由考生所在县(市、区)考办负责发放。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各地发布的公告信息。七、疫情防控要求1.各县(市、区)考办在做好考生“苏康码”查验、疏导分流等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可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2.考生在办理现场业务时,须确保到现场前14天内身体健康,无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本人“苏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等符合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办理业务时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提供有关健康证明材料。附件:1.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上交材料要求
一、本科资审结果为“完全匹配”不需要上交材料。二、本科资审结果为“曾用名”专科毕业后经公安部门批准更改了姓名,需按情况提供以下材料:1.户口本上有曾用名:提供含现用名及曾用名的户口本原件、户口本单页(即常住人口登记卡单页)原件、复印件。2.户口本上无曾用名:提供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姓名变更证明》原件。3.前置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本科资审结果为“曾用身份证”专科毕业后经公安部门批准更改了身份证号,需提供以下材料:1.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原件。2.前置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四、本科资审结果为“曾用名 曾用身份证”同上述“曾用名”、“曾用身份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2.毕业办理流程及操作说明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一、基本要求1.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2.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二、拍照要求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或浅灰色(参考值RGB<240,240,240>)。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三、照明光线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四、电子图像文件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4.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