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翻建、翻新房屋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一方面,这是由于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原来的房屋不能满足日常需要,不能提供合适的生活环境;另一方面,农村有着“一户一宅”的严格限制,建设新房必须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
在前些年,翻建房屋不需要任何证件,也不需要哪个部门批准,左邻右舍相互说一下,村干部打个招呼,就可以动工建设了。但近些年来,农民建房管控越来越严、要求越来越高,不但是在新宅基地上建房需要严格申报审批,在原有房屋上翻建、翻新也需要批准之后才能动工建设。
但在近些年来,也有一些农民出于怕麻烦,或者是想去审批也不知道找那些部门,新宅基地建新房都有申报审批意识,往往在翻建翻新房屋时就不去申报审批了。因为是翻建房屋,除了城市周边纳入城市规划、明确要求不能翻建房屋的农村之外,在大部分农村地区,一般建了之后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大不了补办手续就行了,有些翻建之后也不见得被上面发现。
近期,这么一个规定正式出台,农民再新建、翻建房屋不申报、不审批就会有麻烦了。在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中规定,对《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后,在未经审批或无合法权源的建设用地上翻新、翻建、新建行为认定为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
我们国家的《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时间是1987年1月1日。以上规定明确,这个日期以后建设的农村房屋,只要建设时没有得到批准,且至今仍然没有取得合法证件,只要再一翻建,就认为你是在农用地上的违法建房行为。在耕地等农用地上违法建房,当前来讲是一种严重的违法占地行为,各项处理处罚是比较严重的,搞不好将会面临拆除。
这一规定的另一要害在于,农村翻建房屋将被置于卫片执法这个“天眼”之下,没有这个规定之前,对于农村村庄内农民房屋的翻建翻新,不在卫片执法的监管范围之内,有了这个规定之后,农民房屋只要一有翻建行为,很快就会被卫星“天眼”发现,就要严格按照卫片执法相关规定整改到位,想要蒙混过关不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