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国际经济法)考研经验和备考指导
一、院系及专业介绍
北京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北京大学法律学科发轫于1904年,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自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了飞速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法学院校的前列。
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一流的教学科研条件,教学行政大楼(凯原楼)、科研楼(陈明楼)、四合院(国双庭院)及法柱广场均位于燕园东北角,紧邻风景秀丽的未名湖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近些年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在国际化方面不断推进,已与近百所世界顶尖大学的法学院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并在欧美多个著名法学院设立联合研究机构。2013年,在世界著名的高等教育QS排名中,北京大学法学院名列中国大陆法学院第一名。2015年至2017年,北京大学法学院连续三年位列QS排名全球前20名左右,稳居我国大陆地区第一名及亚洲前三名。
国际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他国私人之间;国际组织与私人之间以及不同国籍私人之间,相互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随着各国之间贸易和经济往来日益增长以及国家对贸易和经济活动的干预日益加强而形成和发展的。早在中世纪末期,欧洲主要商业城市就有一些关于国际商业交易的规则。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关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则和制度大量出现,并具有了国家之间条约的形式。作为一门学科,国际经济法学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逐渐发展起来。《国际经济法》系统深入地阐述了国际经济法的核心问题。
二、专业目录、招生计划
方向: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53法语或254德语
③652国际经济法(含国际私法和海商法)
④802法学综合卷
专业备注
法学综合卷考试内容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刑 诉、民法、民诉。复试阶段 进行专业面试。
三、参考书
《国际法》 周忠海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2008
《国际私法》第三版 赵相林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三版;
《国际经济法》(第四版)王传丽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
《海商法专论》(第2版)司玉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海商法》(第3版)司玉琢,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宪法的司法化》 王磊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姜明安 北大高教联合出版社
《行政法学》 罗豪才 北京大学出版社
《中国刑法论》 杨春洗等 北京大学出版社
《刑事诉讼法学教程》 汪建成 北京大学出版社
《民法》魏振瀛 北大高教联合出版社
《民法概要》 朱启超等 北京大学出版社
《民事诉讼原理》 潘剑锋 北京大学出版社
《民事诉讼法学教程》 刘家兴 北京大学出版社
四、分数线
2022考研
政治/英语/专业1/专业2/总分
55/55/90/90/345
2021考研
政治/英语/专业1/专业2/总分
55/55/90/90/345
2020考研
政治/英语/专业1/专业2/总分
55/55/90/90/345
五、初试备考经验
1、零基础复习阶段(6月前)
本阶段根据考研科目,选择适当的参考教材,有目的地把教材过一遍,全面熟悉教材,适当扩展知识面,熟悉专业课各科的经典教材。这个期间非常痛苦,要尽量避免钻牛角尖,遇到实在不容易理解的内容,先跳过去,要把握全局。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对各门课程有个系统性的了解,弄清每本书的章节分布情况,内在逻辑结构,重点章节所在等。如果有需要可以报一个一对一的辅导班,新祥旭考研专注于一对一辅导,安排的辅导老师都是目标院校专业的高分研究生。
2、基础复习阶段(6-8月)
本阶段要求考生熟读教材,攻克重难点,全面掌握每本教材的知识点,结合真题找出重点内容进行总结,并有相配套的专业课知识点笔记,进行深入复习,加强知识点的前后联系,建立整体框架结构,分清重难点,对重难点基本掌握。同时多练习相关参考书目课后习题、习题册,提高自己快速解答能力,熟悉历年真题,弄清考试形式、题型设置和难易程度等内容。要求吃透参考书内容,做到准确定位,事无巨细地对涉及到的各类知识点进行地毯式的复习,夯实基础,训练思维,掌握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模型。
3、强化提高阶段(9月-11月)
本阶段要求考生将知识积累内化成自己的东西,动手做真题,形成答题模式,做完的真题可以请考上目标院校的师兄、师姐帮忙批改,注意遗漏的知识点和答题模式;总结并熟记所有重点知识点,包括重点概念、理论和模型等,查漏补缺,回归教材。
六、复试规则及安排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面试和外语能力考核。考生通过回答面试老师的问题,考察考生对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中英文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综合能力。面试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60分及格。
1. 法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进行录取工作。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初取。面试成绩及格者,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专业降序排队录取,录取到所规定的数额为止。
2.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在100分中占60%,复试成绩在100分中占40%。
总成绩=(初试4门成绩相加之和÷5×60%)+(专业能力面试成绩×40%)
七、历年真题
2021年法学综合卷真题回忆
宪法15分
一、2019年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废止了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的决定》第4条第二款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同有关部门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习。期限为六个月至两年。根据《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国务院与1993年制定了《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请分析《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的合宪性和合法性。
行政法15分
二、简述我国《立法法》关于法律保留原则之规定的主要内容。
三、简述我国《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处罚设定权的主要规定
民法40分
四、案例分析:
2018年1月,甲公司、乙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买受人乙应当在出卖人甲交付货物后的2个月内支付货款100万元,乙应当将货款支付到账户名称为“甲公司”的某个中国工商银行账户.3月1日甲如约交付了货物。3月15日,甲公司、丙公司订理合同,甲将其对乙的上述债权转让给丙。按照约定,丙在缔约当日向甲支付了对价95万元。3月16日,甲将债权转让的实时告知了乙,乙确认收到该通知。3月17日、丙将其银行账户信息(中国建设银行某账户)书面通话乙公司。
由于乙公司内部的不同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处理付款事物的部分不知道债权转让的事实,逐于4月30日向甲的上述工行账户支付款100万元。由于甲公司对他人负责,该账户的全部款项被某法院强制执行。
丙没有收到货款,与乙联系。乙内部查清事实后,向丙表示《购销合同》约定了乙的义务是对称为“甲公司”的工行账户付款,甲、丙之间的债权转让,不能改变乙的债权。所以乙对上述账户付款100万元,即乙履行了自己的债务。
请分析:
(1)丙公司对乙公司的请求权(25)
(2)丙对甲的请求权(15)
民诉(20)
五、请简述民事诉讼中的两审终审制度(12)
六、请简述民事诉讼处分权主义的主要内容,并举例说明(8分)
刑法(40)
七、请简述我过刑法上刑事责能力的类型(20)
八、案例分析(20)
甲被传销人员乙以谈恋爱为名骗到某地,根据传销组织的安排,乙、丙、丁等人将甲诱网传销窝点,并试图通过洗脑。恐吓、体罚、殴打等方式威胁甲,逼其加入传销组织,但甲发现情况异常后予以拒绝。后甲在多次请求离开被拒,并遭乙等人逼迫时,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予以警告,同时表示愿意交出随时携带的财物以求离开,但仍遭拒绝,之后乙、丙、丁等人,再次逼迫甲、并意图夺走甲手上的水果刀,甲持刀挥刺,划伤了乙的面部和丙的手部(轻伤),并刺中了丁的胸部,致心脏破裂而死亡。随后甲放弃随身携带的行李,趁乱逃离现场。
请分析本案甲的刑事责任。
刑诉(20)
九、关于自由刑与羁押的区别,简要回答下列小题(10)
1.两者法律的渊源的区别?
2.两者的性质的区别?
3.两者的理由的区别?
4.两者的某用机关的区别?
5.两者的期限的区别?
十、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简要回答问题(10)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法律渊源指什么?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非法是指什么?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证据是是什么?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的效力?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的阶段?
国际经济法真题
1、北大法学(国际经济法)考研案例分析题:国际货物买卖合同,CIF,卖方:甲,英国,非CISG缔约国,买方:乙,中国,CISG缔约国,信用证支付,乙正常开证,甲正常发货。但货物比预定时间晚到一个多月。乙通知银行拒付货款,并通知甲解除合同。甲迫不得已将货物以低价卖给他人。问:站在甲的立场上,可以采取什么措施?依据是什么?
2、索马里海盗,船货被劫,海盗索要巨额赎金,试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上货物保险、共同海损、海难救助等角度分析巨额赎金最后应由谁来承担?
3、法院地法是应该扩大适用还是合理限制?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