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 “我是在签购车合同时,才发现里面有一份《补充协议》,如果我两年开不到两万公里,就要退还1.8万元的国家补贴。我认为这不合理。”近日,乐清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担心有其他消费者在没看清楚的情况下,就签署了这种《补充协议》。
市民反映:商家未提前告知 差点签订《补充协议》
王先生介绍,5月25日,他在位于市区温州大道2881号的“广汽埃安温州凯能体验中心”买车,他挑中了一款广汽埃安AION Y新能源车,享受完1.8万元的国家补贴后,还要支付14万余元车款及各项费用。
“最后签合同的时候,我发现了那份《补充协议》,之前他们都没告诉我。销售说,这种协议是厂家要求消费者签的,每个人都要签,不然车不能开走,而且即使最后开不到,厂家也不会跟消费者较真。”王先生说,如果不跑长途就上下班开开,两年两万公里不容易达到,而且一旦白纸黑字签了,那就是认可上面的条款,不能把希望寄托在“厂家较不较真”上。
他表示,在他据理力争之下,车行最终撕毁了这份《补充协议》,他也把车开回了家,但他担心,会不会有不知情的消费者误签了协议。其中第二款写道:国补为甲方先垫付给乙方,后期国补申请的所有权收益归厂家所有,同时乙方须配合甲方或厂家进行申领(包括政府的现场核查、申领资料提交),否则甲方或厂家将追回国补垫付资金。
记者调查:国家确有出台政策 2年不足2万公里不补助
5月28日,记者来到广汽埃安温州凯能体验中心,看到了《补充协议》的范本,里面的条款与王先生提供的原件完全一致。
该公司销售总监施巍巍解释道,按照国家的新能源车补贴政策,厂家每卖出一辆就能向国家申领相关补贴,在这之前,厂家相当于已垫付了这笔钱,让消费者直接以补贴后的价格购车。
他介绍,之前有一些厂家为了申领高额补贴,生产了大量没有实际投放到市场里的新能源车,所以相关部门才出台更严格的政策,要求每辆新能源车被出售后,后台数据必须显示两年跑满两万公里才能申领。“我已经跟王先生解释过,即使以后达不到这个里程,厂家也不可能为这一万多元跟他较真,到最后王先生还是不愿意签署,我们也就算了。”
针对施总监的说法,记者查询了财政部官网,该部于2019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这份文件里写道:从2019年开始,对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即预拨一部分资金,满足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请清算。政策发布后销售上牌的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从注册登记日起2年内运行不满足2万公里的不予补助,并在清算时扣回预拨资金。
律师说法:“格式条款”类补充协议 须事先告知消费者
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项建挺认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本事件中的补充协议内容属于格式条款,因为上述条款系车行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车行与王先生在签订补充协议之前,应该向其提示和说明该补充条款中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具体内容,以及产生的后果,否则消费者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两年开不到两万公里,则需退还1.8万元的国家补贴购车费用”属于对消费者有重大影响条款,但车行在签订补充协议之前须事先告知消费者。车行如果在签订补充协议之前,告知消费者相关的条款以及后果,消费者知情,并在自愿同意的情况下签订补充协议,则该补充协议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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