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8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龙爱量子”重大传销案件进行一审宣判,林跃庆等20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十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总共9245万元,依法没收财产约19亿元,追缴后上缴国库。
经查,林跃庆等人在广东深圳等地注册多家 “龙爱量子”公司,购置服务器在互联网搭建龙爱物联网量子生活商城平台,组建公司运营团队及数据维护团队,通过龙爱物联网量子生活商城平台,打着国家技术支持的名义,以销售极高科技的量子产品为幌子,以收取入门费并以高额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为诱饵,在互联网上吸引参加者并按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开展传销活动。参加者需缴纳850元至85000元六个级别不等的入门费用注册成为“平台”会员,会员按左右两区呈金字塔形式排列。同时,对其公司、量子产品、“平台”及林跃庆本人在网络、媒体进行大量不符合实际的宣传和推广,提高了龙爱量子集团的知名度,会员也呈爆发式增长。经司法鉴定,其下会员高达1963063个,会员层级高达97层。
经对涉案的物联网公司、跨境电商公司及相关公司款项收支情况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截止2017年8月31日,涉案各单位(公司)的各类资金流入总额为3787905890. 48元。其中产业公司、物联网公司、跨境电商公司三个公司以个人银行转账、通联支付、支付宝、财付通、现金交款、通过其他单位转账等方式共收到的外部资金流入3733860521.24元,对外支出总额为 2252074028.19元,内部往来支出1397567.00元,资金结余 1534434295.29元。其中:被告人郭伟崇使用个人账户收取下线会员款项。非法获利人民币1500多万元;被告人陈其昌下线会员账号140多万个,层级超过3层。非法获利人民币23921672.75元及外币10万泰铢。被告人吕卫海下线会员总数976078个,层级超过3层,非法资金共计31156453.74元。被告人魏启训在该传销体系中起策划、管理、协调作用,非法获利110万元,其余人员不同程度参与、并从中获得非法获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跃庆、郭伟崇、陈其昌、吕卫海等20人以推销商品为名,组织、领导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上述二十名被告人的行为确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判被告人林跃庆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万元。被告人郭伟崇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其余12名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六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龙爱量子”传销案件在浮出水面的同时,再次向世人揭露了“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个道理,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被花言巧语和高额利润诱惑,自觉抵制和远离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共同维护好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