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有个亲戚刚去某城工作。
某天晚上参加一个同乡活动,饭后提着礼品—— 一只密码箱回家,准备去乘地铁。
其实密码箱里只是剪纸,外观设计成密码箱的形状而已。
走到某处树荫浓密的街道,闪出一个人,威胁让其交出密码箱。亲戚知道他一定是误会了,只想息事宁人,说那你拿走吧!
此人可能觉得碰到软柿子了,这么好的机会不能错过,于是得寸进尺,除了留下密码箱,还要给他两万块钱。并且自称自己是某个地方挖煤的出来的等等。
亲戚一听这是敲诈啊,也没有两万块钱啊!最后的结果就是人家动手他奋力还手。然后报警了。对方居然也报警了。后来知道,他就是附近的无业游民,知道此地没有摄像头。
大半夜的被带到了派出所,监控说那里没有摄像头。果然被定了互殴。然后对方还去医院做了伤情鉴定,说是轻伤,让私了,赔偿对方一千块。
亲戚不服,然而派出所民警说,那你就会在派出所有记录,这样对你的工作啊什么都有影响。你是有工作的体面人,跟这样的人不能比。
僵持了许久,不得不屈服。
就是从那时起才知道,哪怕碰到坏人,你还手就是互殴。
坏人做的恶,死后还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