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波‖撰稿
【导读】9月8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原告知名厨卫品牌“红日”,对被告“红日E家”提起不正当竞争和商标侵权诉讼,以及原告请求的:被告应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及商标侵权行为,以及停止使用“红日E家”商标,和共同赔偿经济损失3000万元一案举行了听证,出人意料的是OEM白机厂也成为了本次被告!
被红日提起的诉讼对象有:广东睿尚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红日家电有限公司、陕西爱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广诺商贸有限公司、郑州凯圣瑞商贸有限公司、中山市喜玛拉雅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千代电器有限公司、石祥文、祝明等九被告,其中中山喜玛拉雅、中山千代为委托加工的OEM厂,江西红日、陕西爱博、河北广诺、郑州凯圣瑞,为原红日厨卫该区域的代理商,中山喜玛拉雅、中山千代为委托加工的OEM厂,石祥文、祝明的身份背景暂不清楚;
红日突然“被升级了”的宣传,令很多不明真相的消费者‘上当受骗’,消费者花了品牌的钱并没有享受到品牌的货与服务,随着“红日E家”对红日渠道与消费者造成日益增加的市场混淆,红日公司于2017年2月18日,首次公开发表了“红日E家”与“红日”没有任何关联的市场声明;
声明之后“红日E家”并没有停止侵权行为,广州红日反而接到了更多针对“红日”品牌升级为“红日E家”的消费者质疑与投诉信息,严重影响干扰了红日品牌的正常经营发展,为此红日在2017年1月至5月期间,对这位主动攀亲的“红日E家”展开了详尽的调查,欲高举法律的利剑进行维权保护!
经调查发现,“红日E家”的商标系红日厨卫原江西省经销商,在与红日厨卫合作期间擅自注册的商标,2016年7月原红日公司离职员工石某、李某,在精准了解红日公司的经销网络的情况下,用“红日E家”商标的产品,迅速寄生于红日公司已有的经销网络,通过红日公司原江西、陕西、河北、河南等地经销商的经销渠道在全国各地销售,造成很多红日终端经销店将“红日”产品与“红日E家”产品混同销售,误导了很多不明就里的红日厨卫忠实消费者!
广州红日对九被告的违法行为举起法律利剑,对“红日E家”的发起人、经销商以及生产商等九人共同提起了诉讼,2017年7月3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为此侵权事件符合立案条件,予以立案受理,随后红日厨卫鉴于知识产权侵权类的官司,具有有突发强、影响大、扩张快等特点,为及时制止“红日E家”的继续侵权,红日公司特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申请了“诉讼禁令”;
一旦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可下达了‘诉讼禁令’(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侵权行为明显成立时,司法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责令侵权人实施某种行为或禁止其实施某种行为的诉讼制度。其目的是在实质争议解决前,防止侵权行为的重复或预期发生,避免权利人的损失),那意味着目前“红日E家”的经销商,将提前彻底告别“红日E家”到底是不是“红日”升级版的困扰,“红日E家”经销商连同目前合作企业,都将停止一切有关“红日E家”的经营活动;
那么所有有关“红日E家”的关联商家,都将在这场品牌游戏中受到经济损失,包含‘无辜’不幸的OEM加工企业,损失肯定都不轻,波波老师要奉劝那些过去喜欢在法律边缘游走的‘不良’商家们,,随着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市场巡查机制的规范与健全,违法乱纪的事情是一条不归路,要早日‘改邪归正’,走上一条充满‘阳光’的发展之路才是正道!
本文由蒂壤科技副总经理、中国厨卫行业平台副主编、家电经销商联盟主编李锦波先生创作发布,如有转载,请注明作者与文稿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