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将谢鸿章自己要求改名以回避李鸿章的名讳,他的上司李瀚章则帮他上奏朝廷。这种举动非常出格,当时并无规定下属要避上司名讳,更不用说上司兄弟的名讳,属于极度扩大化。上司乐意接受奉承,下属也就极力揣摩曲意奉迎,这个案例将“权力的毛细管作用”呈现得淋漓尽致。
李瀚章李鸿章兄弟及家人合影
史讳举例
避讳在中国由来已久,一般认为始于周朝,而后历经数千年发展,形成博大精深的“避讳学”。已故历史学家陈垣曾写成《史讳举例》一书,名闻宇内。王建《中国古代避讳史》指出:上古的人们认为,名字具有神秘力量,避讳可以使自己避开死亡的威胁或者灾厄。周武王灭商之后,周人把浸透着巫术气息的避讳纳入到政治文化体系当中。到秦始皇登位,忌讳越来越严格,秦始皇之父庄襄王名“子楚”,楚国的“楚”被迫用“荆”字代替。楚为战国时期的大国,这样避讳,等于是篡改历史。
避讳最初是“国讳”,主要是避帝王之名,而后发展到“家讳”以及其他类型。秦始皇名“正”(“政”),而“正月”也改成“端月”“征月”。至今“正月”的“正”还读阴平声,或与此有关。李世民即位以后,观世音菩萨被迫改称“观音菩萨”,一直沿用,再也没有改回去。
陈垣先生在《史讳举例》中说:“清之避讳,自康熙帝之汉名玄烨始,康熙之前不避也。雍乾之世,避讳至严。”“玄妙观”是历史悠久的道教宫观名称,至迟到了唐代,全国各地都有“玄妙观”出现,到清代为了避康熙帝讳“玄烨”中的“玄”字,都被迫改名,变成“元妙观”“圆妙观”等等。《千字文》是南朝梁武帝时期周兴嗣所创编,四字一句,琅琅上口,是许多朝代普遍采用的蒙学课本,然而,《千字文》劈头第一句“天地玄黄”,到康熙朝被迫改为“天地元黄”,一直沿用到清末。
日就月将,避讳逐渐扩大化,“蜕变为禁锢人的思想、戕害人性乃至人命的堂皇伎俩”。(王建《中国古代避讳史》前言)为了避帝王之讳,著作家们不得不篡改文献、淆乱古籍;明、清皇帝更是借口触讳而大兴文字狱,滥杀无辜。
明初杭州府学教授徐一夔给朱元璋上贺表,称“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都是中规中矩的圣颂文字,朱元璋却觉得“光”是嘲笑他当过和尚剃过光头,“作则”读起来近乎“做贼”,讥讽他当过盗匪,遂把徐教授斩首。山西蒲州学正上贺表,曰“天下有道”“万寿无疆”,都出自经典,朱元璋却说“疆者强也,道者盗也”,意思是骂他做过强盗。像这样任意扩大解释,随时可以入人以罪,正常的公文也难以撰写,更不用说可能含有多层寓意的文学作品。避讳扩大化是禁锢思想、钳制文化发展的工具。
“家讳”是指规避父母的名字。书法家王羲之祖父名叫“王正”,故而他遇到“正月”时,写成“初月”或“一月”。在与人交往之中,出于礼貌,人们会尽量避免写说与对方父母名字相同的字。“国讳”属于强制性,犯讳者要受到处罚;别人“家讳”虽然不算强制只算失礼,但这种失礼往往也要承受一定后果。
李鸿章长期担任直隶总督。直隶境内有一个文安州,即今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各省督抚要定期向朝廷递交例行奏折,汇报辖境的收成、灾荒情况。他最头痛的是,在奏报当中,经常会出现“文安”这两字。原来,李鸿章的父亲名叫“李文安”,“文安”这个地名直接触犯了他的“父讳”却又无可奈何。旧时代文人之间通信,信末常用祝颂语“即请文安”“并颂文安”;李鸿章的朋友、同事为避其父讳,不得已改为“文绥”。清末民初,“文绥”用法曾十分流行,这种用法起源于避李鸿章家讳。
“并请文安”用例
谢鸿章其人
从1872年曾国藩去世到1894年甲午战争爆发,这20余年里李鸿章权倾朝野,除少数“清流”对之偶有讥弹外,权力场中、商界中人都对李鸿章力加奉承,这是权力本身的逻辑使然,不足为奇。奇的是,有个武将谢鸿章,属两广总督李瀚章麾下,觉得与李鸿章同名不妥,先是申请调离广东,继而向朝廷上奏申请改名为“谢得龙”。这是避讳史上极为奇特的一例。无论是明文规定还是官场惯例,当时都没有为上司的兄弟避讳的要求。
谢鸿章(1847-1902),号友鹄,四川省重庆府荣昌县人,由武童于咸丰十年十一月投入湖南果毅军营下效力,迭次打仗受伤,因军功历保蓝翎尽先守备、花翎留川遇缺即补游击、副将衔留川补用参将。同治七年七月,因进援贵州,于攻克水源沟桤木围等处“贼巢”、乌江北岸肃清案内出力,奉旨以副将留川尽先补用并赏给“杰勇巴图鲁”名号。是年八月,因攻克玉华山、尚大坪等处巨巢,生擒教首刘义顺,歼灭各股号匪,克复瓮安、开州、余庆等州县,奉旨“以总兵记名”。八年九月,因克复麻哈、黄平新旧州各城案内,奉旨“遇有提督缺出,请旨简放”。十二年九月,因力解安顺城围,剿平镇宁、安南、普安等州县城池,下游肃清,奉旨“著留黔委用”。光绪元年正月,因全黔肃清,奉旨“著赏给头品顶戴”。光绪二月二月,借补贵州贵阳城守营游击。(《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3册第613页)
光绪六年,谢鸿章入京验放,仍回任贵阳城守营游击。谢鸿章顶着“记名提督”(武职从一品)的虚衔,品级是尽先补用副将(从二品),实际担任的则是游击(从三品)职务,也即头衔与实际任职不符。提督为一省最高武职,内陆省份一般只设一个提督,沿海省份有陆路提督、水师提督两个职务;总兵为仅次于提督的武职大员,一个省也只有几个。提督、总兵总称“提镇大员”,是掌握实权的高级武官。
咸同兵事之后,涌现了大批没有实权的“记名提督”“记名总兵”,属于“安慰奖”。在镇压太平天国、平捻、西北用兵过程中,许多低级军官久历战阵,每场胜利都记功,实际上在战场发挥的作用并非关键,但多年下来,却又积功累累。军队自有编制,高级职位有限,这些人不可能都出任提镇要职。为加以安抚,免得功臣们心灰意冷,带兵大员(督抚、钦差大臣)会设法给他们申请一些荣誉性衔头,例如“某某巴图鲁”勇号,以及“记名总兵”“记名提督”等,理论上与实职总兵、提督平行,但毫无实权。
1885年,谢鸿章看到在贵州没有太多发展机会,以参加中法战争的名义,在当年7月由署贵州巡抚布政使李用清上奏,“禀请开缺前赴粤营效力”。
然而这个时候,中法和约已经签字生效,清廷也从越南撤兵,中法之间并无战事。对张之洞来说,这个人是妻兄唐炯老部下,看起来头脑灵活,上进心强,先接收下来再说。张之洞第二任夫人唐氏是唐炯的妹妹。唐炯(1829-1909),贵州遵义人,署湖北按察使唐树义之子,1856年调四川任职,1867年奉命率领川军入贵州协助“剿匪”。1883年,唐炯升任云南巡抚,次年因在中法战争中擅自退兵被革职。
谢鸿章老上司唐炯
谢鸿章到广东后,于1887年被派到海南。这个时候,海南“客黎之乱”已被冯子材率军平定,张之洞考虑的是如何安抚黎人,开发海南资源以裕民生,责成雷琼道朱采统筹负责海南善后事宜,在黎族聚居地成立八所抚黎局,并在抚黎局之内同时设立招商局。
当时官制,官员实行“避籍”制度,本省人不得在本省任职,而派往海南的外省官员很多都水土不服,这里面也包括胡适的父亲胡传(胡铁花),因感染“瘴气”而病倒、死亡者不计其数,能够适应海南气候环境的得力官员甚少。谢鸿章虽是武职,不得已让他负责招商局,招徕商人在黎境伐木、开垦、开矿。客观来说,谢鸿章从事招商工作还是尽心尽职的。为了招徕更多商人入山伐木,他提议给予减税优惠,并提议张之洞向琼海关进行疏通,提高通关效率,情形一如过去几十年的“招商引资”。
张之洞对谢鸿章的工作比较满意。这一年8月,张之洞上奏朝廷,力保谢鸿章:“该员志远气锐,晓畅戎机,前在黔军立功,已经借补贵阳营右营游击,海防紧急时自请开缺来粤效力,贵州抚臣奏明奉旨允准,现委办琼州抚黎开山事宜,条理精明,实为武职中不可多得之员。”(赵德馨主编《张之洞全集》第1册第559页)
不改名绝不罢休
1889年8月,因筹议建设干线铁路,张之洞调补湖广总督。谢鸿章希望到湖北继续追随鞍前马后。11月26日,张之洞交卸职务后还在黄埔行馆等候轮船,谢鸿章从海南发来电报,“拟乞宪恩赴鄂”以便“追侍宪辕”,请求张之洞批准。(《近代史所藏清代名人稿本抄本》第二辑第65册第611-616页)
笔者没有看到张之洞的回电,而谢本人在海南办理移交也并未完成。10天后,谢鸿章从榆林追加一电:过几天即回到海口,“交代清楚即赴鄂”。这时张之洞已抵达上海,正与盛宣怀商讨芦汉铁路(芦台到武汉,即后来的京汉铁路)规划。
谢鸿章来电,引动了张之洞培养李德裕后裔的雅兴。原来,张之洞听闻唐朝宰相李德裕在海南崖州留下后裔,但已变黎俗,也即被黎族同化。张之洞一直想从其后裔中挑选一两个聪颖子弟加以培养,借此成就一段佳话,海南地方官办了两年都没有办成。他身在上海,却又勾起兴致,让谢鸿章跟进此事。次年2月,谢鸿章从崖州多港黎峝把李德裕后裔两个少年带到海口,多方说服,都不见效,两个少年坚决表示“不愿远出”。尽管未能完成使命,谢鸿章依然表示要赴鄂追随张之洞。
转眼到了4月份,谢鸿章向张之洞再次申请调到湖北工作,理由是与李鸿章同名。张之洞收到这样的电报,无疑会觉得有点好笑。按制度与惯例,即使与新上司李瀚章同名也不必改动,何况是上司的弟弟?用这样的理由向朝廷申请调动,十分牵强,必遭批驳。不过他还是把谢鸿章的理由和要求转发给李瀚章:“前署崖州协副将谢提督因与傅相同名,恳调来鄂差委。此中情节碍难措词入告,祈饬其仍在粤勤慎当差,不必来鄂为感。”(《近代史所藏清代名人稿本抄本》第二辑第41册第67页)“此中情节碍难措词入告”,是说他很难用与李鸿章同名为由奏请调动,但也不觉得此种想法欠妥。张之洞对谢鸿章这种乖巧的下属,内心恐怕还是十分欣赏。
发出电报不久,谢鸿章在海南感染瘴气病倒,期间张之洞还请雷琼道朱采加以关心照顾。正常人到了这个地步可能就算了,谢鸿章偏不。他觉得病况在海南难以好转,遂申请回籍养病。按他提交给朝廷的履历,籍贯本是四川,但这次回籍,却是回到祖籍地湖南,并做了一个“骚操作”。
9月6日,两广总督李瀚章应谢鸿章要求,向朝廷上奏:
兹据总办琼州招商开垦局记名提督谢鸿章呈称,隶籍四川重庆府荣昌县,咸丰年间投效果毅军营,历保头品顶戴、花翎、记名提督、“杰勇巴图鲁”勇号,并借补贵州贵阳城守营游击,光绪十一年因法人内犯,军务吃紧,呈蒙贵州抚臣奏准,开缺赴粤效力,是年七月请咨起程,于十二年正月到省,奉前督臣张之洞饬归两广督标听候差委,并将抵省到标日期咨报部科注册在案。今于琼州差次,接到原籍湖南宝庆府邵阳县户族函知,现修族谱,始悉鸿章原名误同族内祖讳,理合呈请具奏,准将鸿章本名改为“得龙”等情,出具甘结并取具同乡官印结呈缴钱来。臣查该员谢鸿章既与该族祖名讳相同,呈请更名“得龙”,查无别项情弊,自应准其奏明更改,以笃宗亲而符名义。(《光绪朝朱批奏折》第41辑第580页)
两广总督李瀚章
奏折说,谢鸿章回到祖籍湖南邵阳,正值重修族谱,发现“谢鸿章”这个名字与某族祖同名,不得不申请改名“谢得龙”。从此,副将“谢鸿章”名字消失了,世间只剩下副将“谢得龙”。谢得龙“发现”与族祖同名,并不是按他所说接到族人来信才发现,而是他为了达到改名的目的,特地回到祖籍去寻找与族祖同名的证据。这种证据很容易找,实在找不到也很容易伪造。普通宗族对避家讳的讲究,只是避免与三四代直系祖先同名,再往上的世系以及旁系,根本不讲究,同名的情况经常发生,可以说只要想找就能找到。
值得注意的是谢鸿章所采用的策略,是抬出尊祖敬宗的儒家伦理,算定朝廷一定会批准。在帝制时代,朝廷利用儒家意识形态来加强对地方的统治,士绅也利用儒家意识形态的语言来谋取自身利益。谢鸿章以与族祖同名为理由申请改名,属于无比正当,连皇帝都不能批驳,批示“该部知道”,实质上表示同意而让兵部备案。
尽管已经改名谢得龙,让两广总督李瀚章觉得“孺子可教”,他还是在1891年调动到湖北,重归张之洞麾下。谢得龙在湖北并没有捞到什么好处,虽曾短期代理过宜昌镇总兵,不久还是回到副将行列。1902年冬,谢得龙以襄河水师中营管带职务去世,享年55岁。尽管费尽心机,这个乖巧的军官始终在湖北未能再升一级,他也早被世人遗忘。
笔者把谢鸿章重新带入世人视野,是觉得改名一事所体现的“权力的毛细管作用”,在崇拜权力的社会都普遍存在,只是具体表现方式会有所不同。
“礼”在帝制中国有着特殊重要的地位,笔者能理解当时避“国讳”“家讳”的正式做法,但认为应有明确边界,应该只限于极个别的字词,不得随意扩大,否则将对整个社会造成很大危害。
谢鸿章主动将避讳扩大化,其后果十分严重。第一,消解了避讳的严肃性。臣民避皇帝圣讳、子女避父亲名讳,虽属远古迷信,尚有礼仪上的意义。避上司名讳本无必要,只是高官擅作威福或下属曲意逢迎。至于规避到上司兄弟的名讳,则纯属笑柄。人们会拿这些例子进行调侃,编出更多只可意会的政治笑话,消解统治的正当性。第二,造成沟通障碍,给社会生活造成极大不便。避讳一旦超出明文规定的明确范围,会滚雪球式的扩大。正如鲁迅所说,阿Q只因头皮上有一块癞疮疤,就“光”也讳,“亮”也讳,“灯”“烛”也讳。这些常用字词若都不能用,人们被迫用其他字词、拼音缩写等等替代,将人为制造混乱与不便,极大降低了沟通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