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在申请税务注销时,税务窗口人员认为a公司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可以在电子税务局自行注销操作,以下以福建省公司为例,为会易网读者阐述具体操作步骤: 一、登入电子税务局,点击左侧“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进入清税申报界面,点击“注销预检”,当出现允许容缺办理字样时,点击“确定”即可在网上办理注销。如下图所示:
二、在税务注销界面,鼠标向下拉至验证不通过的界面,监控不通过的原因一般为未进行当月、当季度、当年度的税费申报、财务报表报送以及企业所得税清税申报等,此时可以选择“明细”查看未申报事项、然后点击“当期申报”进行申报。需注意的是有部分税种不能在该界面进行申报,例如个人所得税和残疾人保障金等,需先在税务窗口进行申报后,再回到该界面进行注销操作。如下图所示:
三、在我要清算报备案界面,选择清算结束之日后,需在清算结束之日后15日内做好税务注销,若在此期间未到税务局做税务注销,那么需去税务窗口做清税备案撤回,同时步骤二申报的税费、报表等都会一并撤回,下次做税务注销需要重新操作。如下图所示:
四、在撤回清算备案的前提下,重新做税务注销,在注销预检时,会出现违规事项,无法进行“承诺制”容缺办理,按照提示界面找到违规的文书,选择打印,打印出来后可在注销界面正常进行税务注销“容缺制”办理。在提交申请后,出现涉税事项受理回执单页面后,当天前往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涉税文书查签”即可打印清税证明。如下图所示:
五、若一直出现注销税务登记受理失败,可以查看一下失败的原因,如下图所示,纳税人状态已经是注销了,所以受理失败,此时需要去税务窗口打印清税证明,网上无法打印清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