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编辑:琰哥▍审核:晨晨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按照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和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发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类政策清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80号)精神,现将2022年度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补贴对象及标准: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登记注册时间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之间,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2021年已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2.补贴流程及所需材料: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向县人社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及户主页和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建档立卡贫困户有关证明、《退役证》或《退伍证》、农民工等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经营实体店门面门头(牌匾)照片一张,店内实景场景照片一张、本人社保卡以及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考察表(见附件1)、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所有资料一式两份。经县人社局审核公示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账户或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3.申报时间:2022年5月17日-2022年6月16日
4.咨询电话:2731114 2725885
5.申报地点:山丹新城区县政府统办1号楼508室
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