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张泰来
家有机动车的朋友注意了,如果爱车已经到了审车期限就不要再等待了。近日,公安部发布消息,为此前受疫情影响推出的换证、审车、报废等期限设定了适用期限,7月份开始不再延长换证、审验、报废等期限。
换证、审验、报废等期限不再延长
近日,公安部发布《关于全面恢复公安交管业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加快全面恢复公安交管各项业务、明确牌证“延期办”“容缺办”政策适用期限。
《通知》明确疫情期间出台的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逾期未办不予注销等“延期办”和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政策于2020年6月30日停止执行。自7月1日起,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未按规定审验、未按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等的,不再延长换证、审验、报废等期限,要按规定办理注销、降级换证等业务。自7月1日起,新取得的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将不再延长,已取得的延期政策不变。对1月23日至6月30日期间,机动车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满2年的,将统一延长6个月保留期限。自7月1日起,对驾驶人申请满分教育的不再延长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6月30日前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的,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统一延长至9月30日。对已适用“容缺办”政策的,驾驶人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补交身体条件证明。
政策留有缓冲期可从容办理业务
那么对于前期受疫情影响,车驾管业务未能及时办理,比如机动车应当接受检测未接受检测,驾驶证应当换证尚未换证的情况,交管业务的全面恢复是否意味着现在上路就会被处罚呢?
答案是否定的,请广大车主和驾驶人放心,《通知》明确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过渡期,对疫情期间出台的对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等免予处罚的政策设置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停止执行。
具体来说,对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及挂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逾期未换证等情形,自8月1日起,不再适用免予处罚政策,不再适用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载明相应违法行为政策;对其他机动车逾期未检验,其他驾驶人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等情形,自9月1日起,不再适用免予处罚政策,不再适用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载明相应违法行为政策。
也就是说,对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及挂车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在8月1日之前,因为疫情造成车辆脱审和驾驶人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仍能适应免罚政策。从现在开始还有一个月出头的时间供车主驾驶人办理相关业务。而对于其他一般车辆及其驾驶人,这个缓冲期更长,9月1日之前,因为疫情造成车辆脱审和驾驶证逾期未审验都能适用免罚政策,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来从容办理相应业务。
交管全面恢复多地早有准备
那么,“延期办”、“容缺办”停止,交管业务全面恢复正常办理是否会带来业务爆棚,导致大面积排队办理业务的情况呢?应当说,此次突如其来的疫情对车驾管业务的确带来了巨大的影响。比如,在驾考领域,以往每年的七八月份都是学车高峰,今年的学车高峰因为大学生延迟开学就来得分外早,5月底多地就出现了报名学车人数明显增加的现象,一进入6月份,学车就达到了高峰并将一直持续至9月中旬。
此次交管业务全面恢复,也对给交管工作带来一定的压力,不过这个影响不会特别大。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梳理发现,公安部交管局3月份就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有序恢复交管窗口服务,助力复工复产,山东各地也采取了相应措施,绝大多数因疫情挤压的交管业务已经消化,不会出现大面积排队办理业务的局面。
以济南为例,济南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月中下旬,济南就推出“线上预约”服务,车主、驾驶人如需现场办理业务,可以提前一天预约,按照预约时间地点为车主、驾驶人提供现场业务办理。3月份,济南市车管所协调全市73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全面恢复运营,在保证防疫的前提下,为车主提供机动车审车服务,与此同时协调其中的53家机动车检测机构提供周末审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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