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超载
本就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更何况是接送学生的校车
然而现实生活中
一些驾驶员常常抱着侥幸心理
这不仅威胁到学生的人身安全
也让自己付出沉重代价
近日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民警在巡查时就查获了一起校车驾驶员未取得校车准驾资格,且校车超员的案件,违法行为人范某被罚款12200元,驾驶证记18分。
事情经过
11月17日17时,曹县交警队在刘民路与薛庄路口巡逻时,对车牌为鲁RH6**1校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涉嫌违法超载,经核查,该车核载人数19人实载人数21人,同时驾驶人王某是C1驾驶证,与鲁RH6**1车型准驾不符,涉及多项违法行为!
民警对其进行教育后,驾驶人范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也是后悔不已,并表示以后不会再犯相关错误。
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交警依法对范某准驾车型不符处以2000元罚款,超员处以200元罚款,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处以10000元罚款。
菏泽交警温馨提示
1、不乘坐无营运资质的车辆,尤其是安全系数较低的面包车。
2、发现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充当校车,第一时间进行举报,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3、认清没有资质的“黑校车”危害,不租用“黑校车”接送孩子、不要让孩子搭乘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车辆。
来源: 菏泽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