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
中午时,又读《金刚经》,又看到熟悉的那四句:“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想起十六年削,初读《金刚经》,总觉得似懂非懂的样子,不能透彻理解,尤其这四句,那就是完全不能懂。
后来,随着不断地学习,才渐渐明白:自己对经文的不解或理解不透彻,其实都是没有真切明白“无我相,无人相”这六个字的含义。真的领悟是这样的:就是眼里无自我执念,无品相执念。也就是日常讲得,凡事对事不对人。客人认识自己,客观对待他人。不自傲,也不怀成见。
是啊,一切有为法,也都是没有法相,众法平等,都在以不同形式,叙说同一真理:世间万事万物都在不停变幻,如露如电,即生即灭,却又生生不息,所以,只有变化本身才是永恒,万物万事皆转瞬即逝;但又在在不断的变化中延传着、连续着,从而形成五光十色的大千世界。这就是我们既要达观淡泊,又要勇敢开拓的理由啊!一句话,希望自己在往后的日子里,能够继续虚心勤学!珍惜当下!永远保持对知识的渴望!保持对世界的好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