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9日南京王女士通过圆通寄出的快递莫名遗失,但至今日,在圆通速递提供的快递信息查询显示,该快递已在1月30日经“本人签收”,丢失了近一年的包裹究竟在哪里,圆通速递官网为何将这个已经“遗失”的包裹标注为“本人签收”?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栏目近日展开调查 ,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圆通快递没有收到货就签收了?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圆通快递没有收到货就签收了
今年1月29日南京王女士通过圆通寄出的快递莫名遗失,但至今日,在圆通速递提供的快递信息查询显示,该快递已在1月30日经“本人签收”,丢失了近一年的包裹究竟在哪里,圆通速递官网为何将这个已经“遗失”的包裹标注为“本人签收”?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栏目近日展开调查。
1月29日:给朋友寄春节礼物
王女士认为圆通速递是个值得信任的快递企业,这种认识一直持续到今年3月。
“我是3月份的时候,才和朋友联系确认,结果居然发现对方没有收到我的快递”。王女士于是通过圆通速递的客服热线进行了确认,对方查询后确认,该包裹没有投递到位。
王女士表示,这个朋友是以前帮助过自己的人,因为通讯方式的改变,许久没能联系上,而去年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得到了对方的联系方式,于是便计划在过年前按照对方的地址快递一点心意过去。
“因为是小事,所以也就没有告诉对方,也是想给朋友一个惊喜。”王女士告诉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栏目记者,随后她喊来了圆通速递的工作人员,将包裹交给了对方。她清楚地记得,自己是1月29日寄出的,按照圆通速递的包裹追踪信息,该包裹在1月30日下午顺利投递,并经过本人签收。
3月:才知道朋友没收到包裹
王女士认为,既然圆通速递的包裹追踪显示是本人签收,那么快递成功投递肯定是毫无疑问的,否则这种不准确的信息提供又有何意义呢?
然而事情的发展并非如她判断那样。直到今年3月份,王女士和那个朋友因为其它事情取得了联系,偶然问到了对方有没有收到她快递的包裹,结果对方表示没有收到。
这个信息对于王女士而言难以接受,因为自己计划年前给朋友的惊喜却如此这般地莫名消失了,而这么长时间圆通一点信息都没有告诉她。
维权之路
两地圆通推诿,无奈自己当起“调查员”
王女士回忆说,她首先给当时收自己快递的南京圆通速递小张打了电话,对方表示,这个快递确实是自己收件的,但是现在已经正常发到了上海,因此跟南京圆通就没有关系了,需要她和上海圆通速递进行联系。
于是王女士便拨通了上海圆通速递派件工作人员小程的电话,小程告诉她,当时他打了收件人的电话,结果打不通,因此快递拿回了公司,至于后来包裹去了哪里,他也不知道。小程表示,自己已经从圆通速递辞职了。随后便挂断电话,再也无法联系了。
5月,圆通速递一位姓吴的客服人员与王女士取得了联系,表示可以帮忙联系调查。然而让王女士感到失望的是,直到今年12月份,她依旧没有等来自己包裹丢失的合理解释。
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栏目记者近日试图与圆通官方取得联系,然而这些问题都没有得到有效回复。圆通速递95554的一位客服人员表示,自己是代班客服,对于王女士的遭遇他也觉得有些吃惊,不过目前的情况和所要问的这些问题,他作为代班客服都不掌握,只能留下联系电话,让具体了解该情况的工作人员进行解答。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接到圆通速递相关解释。
虚假签收暴露圆通管理之乱
“出现虚假签收,主要是投递员怕被处罚。”一位快递企业的人士表示,快递公司内部都有对送达时间的具体规定,如果超过约定的时间,那么快递员就可能被处罚,因此快递员就会想出各种办法加快投递,或将快递状态标注为“已签收”。
而在《快递服务》的系列国家标准中,就对同城快递投递时限的规定是24小时,对国内异地快递投递时限的规定是72小时;同城快件彻底延误时限是3天,国内异地快件是7天。标准还规定,延误的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
签收率的高低是衡量企业服务效率的标准之一,但出现了虚假签收的情况,而且数月之后还未发现,更是暴露了相关企业的管理问题。作为监管部门理应及时出手整治,为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物流消费环境。对于该事件,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栏目将继续予以关注。
(责任编辑:戴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