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两天就到7月1号了,这可是个重要的日子,既是建党节,也是香港回归20周年,可谓好事连连,不过对于咱小老百姓来说,这些固然是值得庆祝,但都不是重点,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普通发票没填纳税人识别号可以吗?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普通发票没填纳税人识别号可以吗
再过两天就到7月1号了,这可是个重要的日子,既是建党节,也是香港回归20周年,可谓好事连连,不过对于咱小老百姓来说,这些固然是值得庆祝,但都不是重点。
有一件事才是切实的关乎你我,那就是从2017年7月1号开始,也就是几天后,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只填写抬头和商品大类的时代将成为历史。7月1号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也需要在发票上标明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上面,以前只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填),商品类型也需要进一步细分和细化,比如不能再开“食品”、“办公用品”、“礼品”等大类,需要罗列具体购物明细。
以前,有些超市发票没用完,就会将其卖给一些公司,发票内容写成食品或者日用品,公司也能够用来计税;以前,销售人员报销公关费,发票内容直接写礼品就可以上报 。7月1号之后,这些做法都将不再有用。
以前的普票可以不填纳税人识别号
京东自营的商品目前是还可以选择发票内容为办公用品。
当然,在商品明细方面,其实很多公司早在自己内部已经实施。比如,用滴滴开具专车发票,其发票内容一栏早就默认为“客运服务费”,且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滴滴开发票的页面现在还会自动弹出一个弹窗提示7月1日的新规);某音频平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内容也默认为“信息服务费”。
滴滴页面的提醒
滴滴截图
某音频页面截图
本次公告的部分原文如下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如计税、退税、抵免等。
发票关乎你我他注:对于三证合一与五证合一企业来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3位到第17位就是其税务登记证号码,税务登记证号码是与纳税人识别号一一对应,作用一样的。
一家公司的财务用一句话形容就是“公司会计根据银行的钱、员工的发票,来完成公司的账,以便于政府征税”,因为发票是纳税凭证,所以对政府和企业都很重要。同时,公司的发票又是来源于公司的员工或团队,因此发票也关乎每一个作为员工的普通人。综上,发票政策的变动几乎影响到每一个人,我们都很有必要去了解跟关注它。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个人发票在本次规定的范围中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个人发票不在这个规定的范围中,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来就必须要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个人的纳税人识别号一般是身份证号,但个人纳税人也不在本次规定范围,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开具个人发票,无需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以后报销会不会更麻烦?该新政实施之后,会不会使得报销过程更麻烦呢?在实际报销中,流程上其实并没有太大影响。
对获取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员工来说,比如你出去采购一些办公用品,只是需要将自己公司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提供给销售方即可,然后按公司规定将发票送到公司的财务部门。与以前相比,也就是多了一个细节,就是多提供一下纳税人识别号。
对于公司来说,分为三方面:
作为销售方,在给别人开发票时,需要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和商品的明细;
在接收公司员工的发票时,需要财务人员更严格和细心的审核发票信息,核对纳税人识别号和商品明细。
公司视情况可能需要更新公司的销售平台系统,调整需要用到的表单表格。
上诉的公司需要做出的三点变更乍看貌似还挺大,其实都是“熟能生巧”的,一定时间后,公司人员操作熟练了,会发现并不会比以前麻烦多少。
注:若一个订单里有类别不同的商品,比如既有图书也有日用品,销售方需要分别开具两张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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