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是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入主中原后,以少数满人统治绝大多数的汉人。尽管从太宗皇太极时期就开始重用汉人,并逐步汉化,但是作为满洲贵族还是不那么自信,害怕有朝一日汉人会重新夺回天下。因此,在大清近三百年的历史上,有些部门是绝不允许汉人染指的。
比如说管理皇室宗亲的机构宗人府、管理皇帝家事和太监的内务府、以及处理少数民族事务的理藩院等都是由满人全权负责。同样作为皇帝的贴身侍卫,即便是满人也得精挑细选,要经过严格的政治审核方能担任。不过,大内侍卫在顺治朝以后开始有汉人担任,但这是极小概率事件。
在清代的定制中,汉人依例不得入选侍卫,甚至在天子自将的上三旗中,侍卫也仅在满蒙上三旗子弟中挑选,汉军上三旗则不在其中。有清一代,除了个别汉军旗世家勋臣子弟外,汉人没有执事宫中的资格。然而,由武进士挑补侍卫却是清代宫廷中的一个例外。
清代武科会试始于顺治三年,和文人科举考试一样,武科举也是清统治者笼络人才的一种方式。武科会试于辰、戌、丑、未年的九月在京城举行,会试的考官一般由内大臣、大学士、都统、各部院堂官充任。
按照规定,参加武会试的人都是武举人以及现任的千总、把总等。经过三场会试之后,取中者经过殿试的策文,皇帝钦阅骑射、技勇、分别为一、二、三甲进士。顺治朝初年,一甲武进士可授予副将、参将、游击、都司之职;二、三甲进士授予守备之职,均为绿营军队官职。
武进士“侍卫学习行走”始于顺治十二年。所谓的“行走”就是实习的意思。在当年考取的武进士中,顺治帝亲自挑选了二十二人,并派领侍卫内大臣教习骑射。康熙二十九年,经领侍卫内大臣引见,在新科武进士中,选拨侍卫,开始形成一种制度。
虽然挑选武进士为侍卫的制度形成较早,但是对于具体的人数没有定论。到了雍正五年,雍正帝作出指示:“一甲一名武进士授予一等侍卫,二名、三名授予二等侍卫,二甲简选十名授予三等侍卫,三甲简选十六名为蓝翎侍卫,嗣后永为例”。
相比文科举的状元授予的翰林院修撰为正六品,武科举授予的一等侍卫为正三品,其官位则更高。但是和满蒙侍卫不同的是,汉人侍卫不能担任宫门值班等重要职责,仅在太和殿等处值班。遇皇帝出巡则随驾扈从。待学习三年期满后,外放为游击、都司等官。
由此可见,尽管雍正帝对汉人侍卫放宽了条件,但是“首推满洲”的民族特权依然不变,况且挑选侍卫的标准是“清语骑射”,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汉人成为侍卫的可能。
乾隆十五年六月,乾隆帝在一道上谕中提出:“此后带领侍卫等武职引见,惟将马步骑射及清语好者录用。技艺平常,人虽去得,朕亦不用。”所谓的“清语”即是满语,清王朝建立的以满洲贵族为核心的满汉联合政权,只有强调保持“清语”等满洲习俗,方可维持其统治特权。这种挑选侍卫以“清语骑射”的标准一直沿袭了百余年,直到清代后期才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