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玉林狗肉节的看法:这是属于地方的风俗习惯之一。这个风俗既不封建迷信,也不违法,也不违背道德底线。所以对于这个风俗的存在我无可厚非。
其次,我从来都不赞成强行把自己的思想观念强加于他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饮食习惯,有个人的爱好。他们自己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不想干什么。有自己对这个世界以及这个世界的事物的看法。同样,只要这些看法或认知以及这些看法带来的行为不违法,不违背社会道德,不妨碍他人。我都无可厚非,我也没资格去干涉别人的言行。
玉林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东南,是广西的第四大城市,这里处于中国的南方,和国内那些普通的南方城市一样,气候非常的闷热、潮湿。作为一个普通的南方小城,玉林当地的经济发展还是挺不错的,且不说一直在行业内享有盛名的玉柴,玉林还号称牛仔裤之都,据说国内超过一半的牛仔裤都是在玉林加工生产的。
但是现在只要一提起玉林,大家首先想到的都是每年夏至那天名声大噪的“荔枝狗肉节”了,其实这个所谓的“狗肉节”只是当地的一种风俗而已,不只是玉林,广西包括云南贵州的许多地方都有夏至吃狗肉的习惯。据说古时候玉林那一带属于岭南,因湿气、瘴气大,而狗肉性温,自古民间就有“吃了夏至狗,西风绕道走”的说法,意思是说,夏至吃了狗肉,能抵抗疾患入侵,而玉林吃狗肉的习俗,也是与当地气候和环境息息相关的。说穿了就是当地老百姓自古以来的习俗而已。
这里的狗指的是肉狗,是这么多年来培育出来的品种,本质跟猪其实没什么区别,我们也没办法阻止别人的一些特殊口味。
当今饮食不光是吃饱,更是种文化是种品位。吃不吃是一回事,当吃不当吃又是一回事。相信有养犬经历的不会吃,相信那些与导盲犬为伴的不会吃,相信那些与警犬一起工作过的人不会吃。一是自己养过,那为什么同样可食的猪羊鸡鸭等能吃呢?因为我们没有养过,没有早夕相处过,没有语言眼神感情交流,如果我养只鸡当宠物,相信以后再也不会吃鸡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