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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广大考生: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已于9月3日至5日举行,因受疫情影响,我省部分市作出停考决定。财政部办公厅9月29日发布《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2〕33号),定于2022年12月统一组织一次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为做好我省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于2022年12月3日至4日举行,共2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二、考务日程
(一)2022年11月28日—12月4日打印中级资格延期考试准考证。
(二)2022年12月3日至4日组织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
(三)2022年12月31日前,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22年度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成绩。
三、其他事项
(一)9月3日至5日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停考考区,统一组织延期考试。报名参加我省停考市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考生,如不能参加12月份组织的延期考试,相关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申请退费,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未按时申请的,默认参加12月3日至4日组织的延期考试。
(二)9月3日至5日已完成全国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考区,如有考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针对该部分考生,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举行延期考试。若决定举行延期考试,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应将通过审核的延考人员名单上报省财政厅,并负责当地延期考试具体实施工作,执行与停考考区相同的政策。若决定不举行延期考试,应退还通过审核的相关考生的报名费,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相关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材料由各市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确认参加2022年度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的考生,后续若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延期考试,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
来源|河北省财政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