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人民交通出版社,陈晓安编《水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评析》;百度词条:9·9湖南邵阳沉船事故
今日的邵阳塘田市镇渡口
2011年9月9日13时30分左右,湖南省邵阳县塘田市镇中学的一群放学学生在学校的副校长和一名教师的护送下来到夫夷江(又称芙蓉河)渡船码头,这群学生平时都住校,但9月10日至9月12日是中秋小长假,所以学校放假,住校的学生也离校回家。
今日的塘田市镇中学
在码头上,一艘船号为“湘邵阳县K0018”机动渡船正在上客。该渡船属四类客船,长14.78米、宽2.23米,型深0.55米,干舷高0.25米、由一台功率为16.18千瓦的柴油机推进,船员2名,成员定员14人,换句话讲,船只核载16人。船主银某持有有效的内河五等驾机员船员适任证书和船员特殊培训证书,售票员银某某没有任何船员证书。船主和售票员都有十年的跑船经历。
然而,在14时25分船只解缆开船的时候,船上一共登上了76人,其中中学生70人、小学生2人和4名成年人,超载487%!
刚开行了5米左右,码头上又来了6名中学生,招呼渡船等一等,因此船主又将船靠回了岸边,接6名中学生上船,同时又有2名小学生和5名成年人登船,此时船上一共搭载了76名中学生、4名小学生和7名成年人总共87名乘客,算上船主和1名负责售票收款的船员,总共89人。
二次开航后不久,1名中学生发现自己坐错了船,向船主要求下船,于是,客船在一船人的抱怨声中在距离渡船码头100米的下街码头靠岸放这名中学生下船,待学生上岸后,客船又驶离码头沿着夫夷江航道左侧继续行驶,此时船上一共搭载着2名船员、中学生75人、小学生4人、成年人7人,共88人,超载562%。
根据事后幸存的学生回忆,当时整个船被回家的学生挤满,船里所有人都站着,背上的书包没办法挪动,挤得跟沙丁鱼一样,船上所有人都没有穿救生衣。
14时50分,当“湘邵阳县K0018”号渡船行驶至芙夷江向茶村江段时,位于船头负责瞭望的售票员发现前方10米的江面有一根钢丝绳时隐时现,这根钢丝绳是当时位于渡船右前方岸边进行挖砂作业的的一条挖砂船用于固定船身用的。售票员立即向船尾操作台上的船主挥手并呼喊,船主看到后立即将发动机设置成怠速(指发动机空转)并将头转向右舷方向查看,果然也发现了水中的钢丝绳。于是船主马上扯开嗓门呼喊挖砂船,要求挖砂船船员马上松开钢丝绳。然而挖砂船当时开着柴油发电机组,隆隆的噪音盖过了船主的呼喊,所以挖砂船甲板上的4名船员都没有做出任何措施。
虽然当时客船的引擎已经是怠速状态,但因为当时江水是顺流,因此船体还是距离那条钢丝绳越来越近……
14时51分,“湘邵阳县K0018”号渡船的螺旋桨和舵杆触碰到了水下的钢丝绳,船体顿时失去平衡,因为船只严重超载,重心原本就不稳,此刻客船迅速翻沉,船上的人员争相逃生,加剧了渡船翻沉的过程,最终船上的88人全部落水。
一名幸存的女学生是这样回忆渡船翻沉的过程:“当时我们正在聊天,船就像撞上了什么一样,同学们都从船尾向船头一边倒。我也摔倒了。刚想爬起来,瞬间感到脚上有水,很快就被淹了。就2秒钟,整个船栽进了水里。站在外面的同学,都往船篷上面跑。我也拼命往外逃,但从来没下过水,很怕,闭着眼睛,手脚乱舞。 ”
“本来想往窗口游过去,但怎么也游不过去。我睁开眼,发现头顶到了木棚,想划出去,但很快没了力气。我昏了,随着水漂。大约一分多钟后,感觉一只手拽住了我。睁眼一看,有人在拉我!”
船上大多数是中学生,其中一大半是身体弱且不会水的女生,幸亏船上的成年男性和男学生水性颇佳,他们主动承担起救人的重任,其中一个姓陈的男生前前后后救起了十多名女生……
事故发生后,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梅克保率相关部门连夜赶到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邵阳市、邵阳县党委、政府组织人员打捞救援落水失踪人员,全力救治受伤人员,积极做好遇难者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
正在等待消息的失踪人员家属
救援持续第二天,船上落水的88人中有包括9名女学生在内的11人遇难,另有1名48岁的刘姓妇女失踪(后被证实遇难),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90.1万元,构成一起重大水上交通事故。
被救上岸的落水学生
被捞起来的遇难者遗体(被白布盖着)
被捞起来的遇难者遗体(被白布盖着),遇难者家属守在边上
邵阳县公安局在事发后将“湘邵阳县K0018”号渡船的船主银某和售票员银某某以及挖砂船上的所有4名人员全部控制,挖砂船船主在晚些时候也被控制。随后,各方组成事故调查组对这起事故开展调查工作。
经查,事故水域属于等外级航道(航道常年通航50吨级以下船舶),河道宽24米、水深2.8米,且被诸多水轮泵站分割为相互独立的区域,船只只能在被分割的区间区域内航行,该区域内总共有挖砂船3艘、运砂船4艘和包括“湘邵阳县K0018”号在内的轮渡客船5艘,平日里最大船舶流量约18艘次,但是事发时为节假日期间,客船的流量会增加,达到25艘次。
事发时事故水域水面最大流速为每秒0.6米,事故当天阴天且多云,微风,无降水,气温为27℃,当时的水况和能见度基本对航行没有影响。
被捞起来的“湘邵阳县K0018”号客船
事发水域当时有一艘挖砂船在进行作业,作业人员将锚泊用的钢丝绳一头系在挖砂船上,另一头系在河对岸的树上用以固定船身。钢丝绳位于水面以下0.3米、因水流关系在水面时隐时现,与水流向呈40°夹角,但是挖砂船作业人员未在钢丝绳附近区域设置任何警示标志。经查,挖砂船上的4名作业人员均未持有船员适任证书,挖砂船也未办理任何许可手续,此次挖砂作业属于非法采砂作业。
经询问“湘邵阳县K0018”号客船船主银某和塘田市镇中学校长证实,因为塘田市镇中学的学生中有不少住在夫夷江对岸,来上学需要渡江,为了保障适龄孩子的入学率,在8月31日开学前入村入户的招生工作时负责招生的学校教师向学生家长承诺免费用客船接送沿河各村的中学生上下学(但是学生家长反映,学校在开学时向他们收取的每名学生1300元的杂项费用中包括了“交通费”,换句话讲,还是收钱的)。
9月2日,在塘田市镇中学校长的口头授权下,学校副校长与“湘邵阳县K0018”号客船船主银某达成口头协议:每周接送学生上下学各一次,每次行船距离为8公里,上学每次60元、放学每次50元(放学因为是顺流,所以收费比较便宜),并没有形成文字契约。在事故发生前,“湘邵阳县K0018”号客船已经执行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航行各一次(接送塘田市镇中学的初一学生),而且每次都是在严重超员的状态下完成的。“湘邵阳县K0018”号客船在事故发生时超载率更是达到令人瞠目结舌的562%!
另外调查还发现:“湘邵阳县K0018”号客船船主银某的母亲在19年前的1992年9月29日19时左右于本事故事发点河段下游约800米的地方驾驶渡船因为超载发生过重大沉船事故,当时那条渡船核载14人,实载35人,超载250%,导致18人被淹死,银某的母亲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很显然,这家人是有过严重的“前科”的。
挖砂船作业人员供述:之前他们每当看到有客船接近,就会主动将钢丝绳放松,让其沉到江底,待客船通过后再将钢丝绳拉起来,这种操作之前已经重复了千余次。但是此次事发时因为挖砂船出现机械故障,所有4名作业人员都在集中精力维修故障机械,没人注意到江面情况,再加上当时挖砂船上的柴油发电机正在轰鸣,噪声盖住了客船上人员的呼喊上,所以也没有人听到喊声。
“湘邵阳县K0018”号客船船主银某承认他是得到售票员关于前方10米有钢丝绳的警示后虽然采取怠速措施,但因为寄希望于挖砂船上的作业人员将钢丝绳放下,因为之前只要客船接近,挖砂船上的人员必然进行此番操作,在他的脑海里形成了习惯性的想当然。所以就没有采取倒车措施,依然放任客船顺着水流低速前进(此时渡船距离左岸的一片鹅卵石滩距离不到10米,如果及时倒车并就近靠岸,这样就完全可以避免此次的悲剧)。
“湘邵阳县K0018”号客船事故的全过程示意图
经过调查,调查组认定邵阳县9.9重大水上交通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直接原因有三:
1、挖砂船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事发河段非法进行采砂作业,违法将锚泊钢丝绳置于水面以下横穿主航道并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直接造成通航障碍导致通航条件恶化。
2、“湘邵阳县K0018”号客船核载14 2人,实载86 2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21条“任何船舶不得超载运输货物或者旅客”的规定,致使客船航行稳性急剧恶化,操纵性能降低,加剧了事故损害的后果。
3、“湘邵阳县K0018”号客船船主对触碰危险预估不足,临危处置失当,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17条“船舶在内河航行时应当谨慎驾驶,保障安全”的规定,最终导致客船翻船。
此次事故还暴露出当地政府、教育、海事、水利、航道等机构和部门无视水上交通安全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88条明文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对未经审批、许可擅自从事旅客、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不实施监督检查,或者发现内河交通安全隐患不及时依法处理,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依法予以处罚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不同情节,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重大内河交通事故或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政府无所作为,监管形同虚设,管理缺失,学校方面、船员、乘客对相关法规的无知都是导致此次事故的客观原因。
根据调查结果,邵阳县副县长吴某成、塘田市镇镇长唐某龙、市三江口地方海事处处长何某华分别被处以行政撤职和行政免职处分;“湘邵阳县K0018”号客船船主银某、售票员银某某以及挖砂船船主和涉事船员均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判决不详,欢迎知情小伙伴积极补充)。邵阳县政府和遇难者家属达成协议,给予每名遇难人员20万元的善后补偿,受伤者的补偿数额不详。
今日的唐田市镇渡船,可见渡船的乘客仍有不少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