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声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
一、把车借给他人出现事故车主是否有连带责任
1、把车借给他人出现事故,有车主借车给别人驾驶的,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责任首先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不足的由实际使用人即借用车辆的人承担,但是有过错的车主对伤者有连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肇事者不处理交通事故怎么办
1、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协商不成,可以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2、故赔偿协议的司法确认,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或是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经交警部门确认后,当事人担心对方反悔或不履行调解协议的,交警部门可告知当事人请求人民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人民对请求交通事故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案件收费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