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了,那种味道能美到你晕过去。吃着时你也不知道有多自在。是好面参了一点碱炸的面泡和红薯粉条放在一起炖出来的。这时想起,那上边漂着一点油,挑起那快被煮碎的粉条。嘴里像是还有那种感觉。
那面泡是不敢先吃和随便吃的。先喝煮粉条的香汤。然后,挑几根粉条放到嘴里,慢慢地品味。不想露过一丝香的滋味。
最后,才吃那面泡,叫香液流到嘴角。也绝不会叫它流出去浪费,舌头会跟着再去把它舔回。吃一碗那,并不是只想体会它的香和美。主要的还是,想借些叫自己炫耀一。看看,我今天也吃了一碗杂烩。
说来,那时的红薯粉条和现在的不一样。你就是叫它在水里泡三天,它也不会变成糊状。最多是粗了一点,它还是不会断。挑几根放到嘴里,别提有多刺激。一口下肚,整个人都觉得非常的舒服。
就是那时炸的面泡,泡三天也不碎,也不烂,只会更泡。就是颜色变得淡了,白了。刚炸好时是焦黄,这时回归到了白的模样。由于,服务的意识超前。就是你没牙,也不会叫你作难。他们都是把面泡和粉条泡到最大,才开始出售的。
到把面泡和粉条都泡好,温度也就成了正好。不会再叫你感到烫嘴了。看来别人还是一切都为了顾客。也是怕馋了半辈子的人,一口下去,把你的喉咙烫了。
所有的人,到那时还是不舍得大口的吞,慢慢地去品。让那香在嘴里多停留一点时间,让一条街上的人,都能够看见。那时,一条街上也只有他这一家卖这杂菜。就那也没有人满为患,半天你也看不到有人进来吃碗。
那时,谁舍得去吃它和大手大脚啊!那一碗杂烩菜,可是一家人,一个月的盐钱啊!要是一个人,不拿出,不过了的决心,是不会去开那个荤。
那时,一生的追求也就像是它了。你要是买一碗尝尝,它就像是半年还在你的肚子里荡。半年后想起,还能感觉到它的那香。主要是你感到那味道还在。你说,那时的杂烩是不是天下最好的菜。
那种香,主要是来自家中很少见到的油,八角,葱和姜。
业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