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直播电商很火爆,从网红到明星、县长、企业名人...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到这个大浪潮中来,将直播电商推到电商经济的浪尖之上,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朵拉朵尚是品牌吗?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朵拉朵尚是品牌吗
现在直播电商很火爆,从网红到明星、县长、企业名人...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到这个大浪潮中来,将直播电商推到电商经济的浪尖之上。
其中,朵拉朵尚这个由微商转型的品牌,就是依靠直播电商打响了品牌的知名度,同时收获了大批消费者。据了解,朵拉朵尚自入局快手直播以来,曾多个月位列快手品牌月榜前十。
在去年快手超品日,朵拉朵尚超品日直播销售额更是突破3680万,实现了GMV破亿,累计观看人数9284万的记录,登顶快手美妆个护品类销量第一。
可是,有了这样的成绩以后,该品牌确却存在直播电商行业为人诟病的演戏带货、人设造假、虚假宣传等禁区。这就不得不让我们怀疑,究竟是怎样的操作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去年以来,377成分因其美白效果在护肤圈爆火,朵拉朵尚也趁势推出了一系列377相关产品,如377冻干粉、377VC冻干面膜、377VC亮肤套装、377水光靓颜精华液、377焕颜面膜、377奶肌睡眠面膜、377精华液、377VC甄亮安瓶原液等。
然而根据《化妆品命名规定》第五条第(七)款之规定,化妆品命名禁止使用数字,朵拉朵尚将“377”应用于化妆品命名显然违反了该项规定。目前,国家药监局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中,已无法查询到朵拉朵尚377系列产品。
为了促进产品销售,朵拉朵尚创始人李海珍曾通过在短视频和直播中着重强调377原料的功效,明示和暗示产品美白的功能功效,诱导消费者购买。
实际上,朵拉朵尚377系列产品均为普通化妆品,普通化妆品并不具备美白的功效,也不得宣称能够美白。但朵拉朵尚通过在产品名称和包装上显著突出使用“377”数字,以及主播通过短视频和直播中着重强调377原料的功效,明示和暗示涉案产品美白的功能功效。
这样投机取巧的做法显然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同样也存在欺骗、诱导消费者之嫌。
此外,国家药监局明确普通化妆品不得超范围使用原料苯乙基间苯二酚(俗称“377”),朵拉朵尚的上述产品同样涉嫌违规。
有消费者爆料称,朵拉朵尚在明知产品违规后,仍在12月5日举行最后的377甩货直播活动。
在快手平台上,朵拉朵尚搭建起了以品牌创始人和高管为代表的矩阵账号,包括“朵拉珍姐”“朵拉李海燕”和“朵拉沐沐”等。其中,李海珍为朵拉朵尚创始人、李海燕是朵拉朵尚的合伙人,沐沐则为产品开发经理。
我们注意到:朵拉朵尚创始人李海珍的账号“朵拉珍姐”的简介可谓是功勋卓著:快手年度优秀主播,有19年护肤经验,2个战略联合研发实验室和工厂,700名员工。朵拉朵尚12年国货护肤品牌,2020中国美妆年度护肤品牌、快手最佳合作品牌。
在“创始人”的人设加持下,李海珍获得粉丝信任,“朵拉珍姐”的账号当前拥有2537万粉丝。
然而在2015年朵拉朵尚品牌从电商转入微商领域时,公开宣称的创始人为门光锋,李海珍为公司CEO。当李海珍入驻快手平台时,才摇身一变成了品牌创始人。此外,朵拉朵尚品牌自2015年才开始推出化妆品类目,显然有悖“12年国货护肤品牌”的宣称。
这样微妙的文字游戏或许不能被普通消费者识破,但却在无形中影响着消费者对品牌价值的判断,以及对主播的信任。如此虚构人设、背景,欺瞒消费者的行为,在被消费者识破后,品牌和主播都将面临信任崩塌。
最后小编真心希望大家都擦亮自己的双眼,不要被骗。朵拉朵尚的未来,我们大家也拭目以待!
来源:风大现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