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级红”“高级黑”,是兼有具象化与本质性描述的一种表述,指的是表面上弘扬主旋律、声援主流舆论和赞许英雄领袖,实际上有意或无意拉低、抹黑正面形象和贬损主流价值观,进而造成不同程度消解主流意识形态的一种现象。在新的信息传播环境下,深入分析这种现象,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低级红”“高级黑”的成因
一是蓄意制造。这种类型往往采用看似正确的政治立场、话语和行为方式,实则是为了抹黑正面形象、否定主流价值观念,特点在于“扛着红旗反红旗”,其采用的政治立场、话语与行为方式只是抹黑的工具。
此种“低级红”“高级黑”常见于各大网络社交平台,其“高级”之处在于,对时下流行或者民众常见的政治题材进行“深加工”,或以偏概全、明褒实贬,对正面形象和事迹进行否定和污名化处理;或暗语影射、偷梁换柱,诱导受众进行逆向思考,传递反向社会情绪。
二是无意形成。这种类型指那些维护主流思想舆论的言语和行为无意中造成了负面舆情的现象,其特点是弄巧成拙。这种“低级红”“高级黑”或因过分拔高、塑造完美典型,或因不从实际出发,生搬硬套理论和政策,颠覆了大众认知,引发了舆论场对宣传报道的质疑和反感。
坚持正面宣传并不输理,但如果违背常识和逻辑,就会使宣传效果大打折扣。“欲显刘备之长厚而似伪,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凡事过了度,就会产生负面效应。这类“低级红”“高级黑”的“黑”本是无意为之,但其在舆论环境深刻嬗变的背景下不自觉充当了“黑”材料。
三是环境影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深化,社会矛盾和问题相对增多。这在客观上为“低级红”“高级黑”提供了“源素材”,也可能带来了一些“创作者”与“簇拥者”。
同时,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自媒体的野蛮生长,一些商家为逐利而片面利用主流价值信息,也为“低级红”“高级黑”的传播与发酵提供了机会。此外,泛娱乐主义和在猎奇、从众心理等多重因素驱使下的盲目跟风、标新立异等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贬损和拉低了正面形象的崇高与神圣性。
“低级红”“高级黑”的危害
在公共管理层面,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不论是蓄意制造和传播,还是在正面报道时无意间好心办坏事,“低级红”“高级黑”都对党和政府形象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极少数网民人为制造传播的“低级红”“高级黑”材料,因其形式和内容的新颖、夸张,往往能够博人眼球,引起不少人围观,给党和政府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尤其是蓄意的“低级红”“高级黑”,或故意曲解或片面理解上级指示精神,采取极端方式,或断章取义,或搞一刀切,其目的就是制造矛盾,结果使一些群众对党和政府产生误解,影响了党群关系。
在思想宣传层面,削弱正面宣传的效果和信誉度。某些媒体报道在选材、报道角度等方面处理不当,缺少思想、温度与真实,造成“低级红”“高级黑”事故。如有的媒体报道过度渲染、赞美和拔高先进典型,甚至不惜弄虚作假,使得典型高高在上、不接地气,引发群众对夸大甚至造假式正面宣传的反感;有的报道内容形式主义和官僚做派十足,造成不良观感;还有的报道充斥着官话套话,疏远了与群众的心灵距离,缺少了感情与温度的调剂,不仅削弱了正面宣传效果,还会降低主流媒体的信誉度。
在社会心态层面,影响主流价值观念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从手法上看,有的故意采用暗语影射、反语捧杀、偷梁换柱、借题发挥等表达形式,在吸引受众眼球的同时也凸显了其荒诞与戏剧性,讽刺意味十足。
从内容上看,“低级红”“高级黑”不仅提不出任何建设性的意见,反而通过迎合舆论热点,搬弄是非、颠倒黑白,不惜采用故意断章取义、故弄玄虚和肆意歪曲等手段散布网络谣言,消解主流意识形态。这些现象迎合了某些不良社会心态,助推了错误社会思潮传播,对主流价值观念和社会心态产生了不利影响。
“低级红”“高级黑”的治理
第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党员干部应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真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以律己,自觉增强“四个意识”,杜绝传播任何“低级红”“高级黑”内容;在实践中要提升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培养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加强自身政治文化修养,以身作则,促进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第二,增强网络法治思维,强化源头治理。要增强法律意识,坚持依法管网办网,明确互联网言论“红线”,区分言论自由与违法犯罪界限,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言行进行性质界定并明确法律责任,强化网络执法,确保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同时,注重从源头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健全完善防范打击的责任体系,强化督查、定期检查等举措,做好网络舆情监测。针对不同类型和性质的现象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对不良信息散布传播者的举报力度和惩治力度,抵制歪风邪气及各种不良信息在网上传播。
第三,坚持规范引导并举,提高正面宣传能力。主流媒体要提高政治站位,站稳政治立场,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主导权,提高媒体从业人员素质,强化社会责任和使命担当。
在工作中,要不断改进创新宣传思想工作,丰富宣传方式方法,增强正面宣传的思想引领和舆论引导水平,处理好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的关系,把握好时、度、效,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不断提升主流媒体的社会公信力。
第四,提高网民媒介素养,培育良好社会心态。加强社会各界对网络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提升网民的信息辨别能力和媒介素养,增强对“低级红”“高级黑”等有害信息的判断力和免疫力。
与此同时,努力培育从容、平和、实事求是的健康社会心态,鼓励网民自觉作良好社会舆论生态的维护者;引导开展积极有序的研究和讨论,把“低级红”“高级黑”的谬误和危害之处讲清楚、讲透彻,化解部分网民的负面情绪,为治理这类现象打下坚实社会心理基础。
作者:杨增岽,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杜成敏,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
本文发表于《前线》杂志2019年第9期,原标题《走出“低级红”“高级黑”的认知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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