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香楼是宁国府的一个处所,如果不是脂砚斋的批语,很多人不会对天香楼有任何印象。正因为脂砚斋欲说还休的评语,让天香楼充满了旖旎的神秘感,也让秦可卿死后还被后人意淫了几百年。
【一】
秦可卿的判词表明她最终上吊于天香楼。
后面又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其判云: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
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关于这段判词很多人生抠这个“淫”字,认为秦可卿一定和公公贾珍发生了淫乱苟且。其实大错特错。情既相逢必主淫明显是说贾宝玉于秦可卿房中发生的春梦事件。贾宝玉被警幻仙子称为“天下第一淫人”,所以第三句直接用“不肖”形容他!而造衅指无端生事,显然暗指贾珍对秦可卿的觊觎。不肖也好,造衅也好,秦可卿都属于被动承受方。但明确的她的死,是死于贾珍的造衅!
我认为衅才是秦可卿判词最关键的字。衅指嫌隙,争端。秦可卿和贾珍因为这个衅字就绝不可能苟且。扒灰一说纯属意淫。我坚信,天香楼秦可卿上吊死之前,发生了贾珍侵犯秦可卿的兽性行为。是以贾宝玉对秦可卿“意淫”叫“不肖”,贾珍对秦可卿侵犯叫“造衅”。秦可卿被公公侮辱,愤而自尽!“淫丧”未必是秦可卿自己不轨,而是死在受辱这事上,脂砚斋会可怜她死的冤,令曹雪芹删去几页文字,保留秦可卿完整美好形象,否则一个和公公苟且的淫妇有什么可“赦之”?
【二】
天香楼秦可卿死的真相被掩盖了。有人说丫头瑞珠发现了秦可卿和贾珍幽会的秘密被逼死。我觉得犯了一个低级错误。瑞珠作为秦可卿的心腹,基本寸步不离,怎么可能不知道秦可卿和贾珍苟且?《水浒传》中的潘巧云勾引淫僧,全靠丫鬟帮忙。秦可卿与贾珍长期幽会,怎么可能避得过瑞珠?看看王熙凤动辄呼啦啦一群人,秦可卿不可能有单独行动的机会。瑞珠死,绝不是发现秦可卿与公公通奸,而是发现了公公强暴儿媳妇,只有这样她才可能被逼死或者杀死!否则秦可卿与贾珍通奸无数次后觉得丢脸自杀,瑞珠没必要死。
瑞珠之死证明秦可卿绝不会和公公通奸!而贾珍安排“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是九十九位全真道士,打四十九日解冤洗业醮。”
解冤洗业醮是超度亡灵的法事。设在天下楼说明秦可卿死的处所。可秦可卿有什么冤要解呢?她若是自己羞臊自尽没有任何冤屈可解。只有死的冤枉才可能做这个解冤洗业醮的法事。这也证明秦可卿死的冤枉!
【三】
天香楼的事疑点重重。
第一,扒灰传说不可靠,焦大不可能见到后宅之人事,一定是他听说。
第二,秦可卿的人品绝不可能和公公通奸!
第三,尤氏病的蹊跷。我认为尤氏装病是发现秦可卿死因真相练手贾珍演戏,只有尤氏不出来,贾珍才可以尽情将自己和秦可卿的关系表演成通奸的暧昧。
第四,贾珍表演太过。贾珍如丧考妣,大肆铺张,都有意将自己和儿媳妇秦可卿挂钩,加之尤氏不出头,贾珍营造的与秦可卿的暧昧骗过所有人,也转移了秦可卿真正死因。
第五,瑞珠死的太惨。自杀很多种,却基本不会有为了自杀而撞死的。她想给秦可卿殉葬,大可以上吊,投湖。触柱而亡只有受到极大冤屈的人才会用这样惨烈的死法证明自己。瑞珠用这样的死法随秦可卿而死,就是告诉世人,秦可卿冤枉!
秦可卿在天香楼自杀,贾珍安排道士打七七四十九天解冤洗业醮,瑞珠触柱而亡,尤氏装病不出让贾珍卖力在前面表演都证明,秦可卿死的冤枉,而她死后还被后人意淫与公公无耻通奸更是冤枉。天香楼究竟发生了什么,可能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但我愿以微薄之力,力证秦可卿清白,力证秦可卿含冤而死,是贾珍兽行逼死了秦可卿!还秦可卿真正的“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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