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在威廉·萨默塞特·毛姆笔下的女性大多是无知、懦弱、虚伪、冷漠、自私,甚至是愚昧多疑的、放浪形骸的。
但是在他一贯毫不客气的辛辣文风下,我们惊喜地发现,有这样一个可爱的女性角色:即使所有人都认为她行为放荡、举止不忠,对她极尽嘲讽鄙夷之态,但也丝毫不能掩盖她淳朴、善良、友爱、坦诚、率真、充满热忱和温情的本质。
毛姆就像带了玫瑰暮霭的有色眼镜一般,看到的是她的可爱和天真,真诚和活泼。
她身上的这种金黄色的确给人一种奇异的月光的印象。她的恬静让你联想到一个美好的夏日的傍晚,那时天光从万里无云的苍穹中渐渐地隐去。在她那阔大无边的静谧里,你一点儿也不会感到乏味;它就像八月阳光下肯特郡海岸边闪烁着金光的平静的海水一样,充满生气和活力。
在毛姆笔下,她总是如孩童般快乐,无忧无虑。她叫罗西,第一次出场便以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太太的身份给当时十五岁的“我”(作者以第一人称自述)心里吹来了一股北海岸清凉温暖的风,带着丝丝甘甜和清爽。
在她的言谈举止中间有一种令人折服的坦诚,让你会很快消除不安的心理。她充满着生命的活力,像个孩子那般热烈地、不停地倾吐着,她明亮的眸子里总是充溢着迷人的笑意。
他们夫妇俩教他在肯特郡的林荫道上学会了骑车,之后便经常相约出游,他们整个夏天都是在阳光明媚的好天气中度过的。
在那个自行车和小轿车都还属于稀有财产的年代,他们尽情享受着在乡间小道上骑车所带来的愉悦心情,他跟着德里菲尔德夫妇一个教堂一个教堂地跑,去摹拓那里的碑刻。
可是,就像任何快乐都会相伴着痛苦不能随心所欲地享受一样。在当时那个阶级分明的英国,贵族和平民,绅士和商人之间的友谊是会引来同乡的耻笑和鄙夷的。
身份卑微只是别人强加的标签,可她从不在乎因为德里菲尔德夫妇的身份低下(罗西是个曾在当地酒吧谋生且名声并不好的乡村女孩,德里菲尔德则是刚由水手转为作家身份的贫民阶层),所以黑马厩的人私底下都瞧不起他们。
可是罗西却像那每天都会准点升起的太阳一样,从不因为这些世俗眼光和无谓的琐事让她的快乐缺席。
她蓝色的眸子里永远闪烁着明媚的光亮。她有着追求一切美好事物的本能。
她喜欢每天下午准备好茶点和朋友们一起唱歌、弹琴、玩惠斯特牌以度过漫长的冬日夜晚。
她不像其他乡村妇女那样用别人的八卦丑闻来打发漫长无聊的白天,她从不去说别人的坏话,而是真实地享受着生活。
她热衷于看各种王妃、情妇、勋爵夫人的历史书,然后带着孩子般的惊奇讲起这些奇闻异事。她似乎永远充满热情和活力。
她主动拜访阿申登(作者)家的女仆玛丽·安,这位她曾经的发小背地里说了她不少坏话,并以不再和罗西这样不知廉耻的女人做朋友为荣。可是在罗西真诚阳光般的温暖中,玛丽·安又主动重拾了她们丢失已久的友谊,面对罗西的可爱她也无法不被感动。
关于爱情,到底是荡妇还是天真有这样一个令人矛盾不解的事:罗西到底是一个对婚姻不忠的荡妇,还是一个天真淳朴只愿意追求美好而不愿去考虑后果的孩子?
很显然,在毛姆眼里,罗西当然是后者。
在这一点上,我清楚地知道读者很难不通过作者本人的意愿去感知人物,于是就有了这样一个滑稽的画面:
罗西曾经做过两次酒吧侍女,并且在这期间勾搭上了肯特郡已婚的煤炭商人乔治·肯普,在和德里菲尔德结婚后仍然和乔治·肯普私会,甚至最终两人选择私奔,到纽约开辟新天地,留下了孤独的德里菲尔德。
听起来很离奇,可是你读过全书之后却无法对罗西讨厌起来,因为你很难从书中找出一点她放荡不堪的身影,你看到的只是一个爱调皮捣蛋的女孩在大胆地追求她的爱情,即使她做了很过分的事情,你也仿佛能看到她用泛着笑意的眸子对你吐个舌头,闯祸似的眨了眨眼。
在别人眼里,罗西的风流无法让人原谅,更不能忍受她和多个情人同时约会的淫乱。
可是,我们不得不承认书中所传达出的罗西身上的那种坦诚和阳光让整个虚伪黯淡的世界都为之一亮。
小说的背景写于1930年,毛姆不惜笔墨地用大量的篇幅描绘了当时文艺圈那一龌龊、浮夸、爱慕虚荣、弄虚作假的风气。
他们对默默无闻的新任作家总是过于苛刻,甚至不愿承认他的才华或者浪费一点时间与这样无关紧要的人进行社交。但是对于声名鹊起的写作新星却不论三七二十一地统统进行褒扬,跟风、快速、大量的写出各种评论文章以彰显他们并不落后于人的智慧。
甚至连乡村也沾染了这种虚伪造作的虚荣心。他们总想使自己显得比实际的状况更富有、更气派,就像带着一层假面具生活一样。不管私下里日子过得多么拮据,也会在招待客人时显得自己很富有;不管背地里多么瞧不起某个人,说过多少闲言碎语,也会在见面时装作若无其事甚至是亲昵热情的样子。
在这样的对比下,罗西的单纯、率真、爽朗就显得更加弥足珍贵。
她就像是森林空地中的一泓清水,深邃、清澈,你纵身跳入里面,那是一种天堂般的享受,它不会因为有一个流浪汉、吉普赛人或是一个猎场看守人在你前面跳进去过,它的水就不清亮、不澄澈了。
与其说,作者对他心中这个最理想的恋人罗西充满了爱慕之情,不如说是毛姆对于真、善、美永无止境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