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缴生活垃圾处置费可能会被开罚单,涉及违法行为拒不执行的当事人,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6日, 我市召开首例拒缴生活垃圾处置费案件“圆桌会”,一居民因此被开出540元罚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柳西环卫所、鹅山街道办等单位人员就如何加大宣传力度、转变市民观念等,提高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率。
两年未交“垃圾费”被开540元罚单
城管打着手电筒,蹲在居民楼底写执法文书,这是怎么回事呢?4月25日以来,我市开展多部门对拒缴生活垃圾处置费执法查处的试点工作(详见4月30日晚报8版报道)。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柳西环卫所、鹅山街道办、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常常趁晚上下班后“上门收费”。但是,不少住户仍以各种理由拒缴、谩骂甚至阻碍执法调查。执法人员耐心说服教育后,对仍拒缴生活垃圾处置费的当事人开出罚单。
近日,市城管直属支队、柳西环卫所人员敲开永前路四区一住户家门,经执法人员耐心宣传相关法律政策,该家主仍拒缴生活垃圾处置费。之后,城管、环卫、街道等单位人员多次上门宣传教育,未果。执法人员依法先后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处罚罚款缴款通知书》等执法文书。
记者看到厚厚一沓执法文书近30页纸,执法人员表示,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据此,该住户两年内未交纳“垃圾费”,按每户居民90元每年的“垃圾费”计算,执法人员给予其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3倍,即540元的罚款处罚。此外,该住户仍需交纳之前的“垃圾费”。
多渠道征收生活垃圾处置费
生活垃圾实行“谁产生,谁付费”原则。如何进一步提高“垃圾费”征收率?6日下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柳西环卫所、鹅山街道办等单位人员召开“圆桌会”。
据了解,柳西环卫所垃圾处置费的征收4.2万多户,目前只收取了1万多户,而去年的征收率只有75%。收费员并在几次收费未果后,对未缴费的商户和住户发放了“缴费通知单”,限期到环卫所自行缴纳,目前已有20多户业主交纳“垃圾费”。此外,全市的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率仅有70%左右。
对此,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平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转变市民群众“付费享受服务”的意识;其次,开辟网上支付、银行POS机刷卡等多种交费渠道,方便市民群众及时交费;再次,以社区为单位,宣传和鼓励辖区业主“垃圾费”,进一步探索研究“水消费系数法”的可行性。最后,在全市范围加强查处拒缴生活垃圾处置费案件的力度,推广征收垃圾处置费好的经验、做法。 (记者 张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