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年以前,小朋友们由于心智尚不成熟,可能无法适时做出合适的决定,也很难独自承担一些行为带来的后果与责任,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不犯下严重错误,遭受经济财产损失,受到身体或心灵的伤害,法律要求未成年人需要在监护人(一般是父母、家人)的陪伴与养育下学习、成长。而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则需要一方面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一方面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履行监护职责。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民法典》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各司其职,双法双馨,赶快来一起看看吧!
1《民法典》规定了父母的哪些法律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抚养,也就是为子女提供生活、经济等成长道路上的必要支持,比如为孩子准备餐食,带孩子运动锻炼身体等等;第二,教育,也就是为子女提供必要的智识教育以及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机会,例如父母需要教导子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保障子女就读中小学校等;第三,保护,也就是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免受损害,例如保护子女不受他人伤害等等。
2《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哪些具体的监护职责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也就是说,父母不仅要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还要承担维护家庭环境的重任,而家庭中的其他成员,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也应当配合父母一同教导、培养未成年人健康地长大成人。除了告诉每位家长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大方向”外,《未成年人保护法》还针对三项职责列举了九种主要任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
可以看出,这些规定几乎涉及未成年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既考虑到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也考虑到要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还对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进行了规定。在父母履行这些职责的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九条还专门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前,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充分考虑其真实意愿。”也就是说,虽然未成年人如何学习、成长主要由父母决定,但是他们的意见也应受到父母的尊重,在家庭中不允许再出现“独裁专断”的情况了。徒法不足以自行,只有父母知责履责,用心呵护,才能让家永远是孩子温暖的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