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看钱德勒之前,我觉得侦探故事就是阿加莎和柯南道尔,或者东野圭吾那种样子。悬疑开头,紧接着大侦探登场破案,最后真相大白的教科书式走向,而且往往是上帝视角,即便有时候表述是第一人称,代入感比起《梦游症》那类书,弱太多。
看完《漫长的告别》,我便对侦探系有了更多的参照。和阿加莎比起来,钱德勒笔下的马洛,更风流,更有趣,也更会挑逗你的情绪。说白了,阿加莎就像是在修道院看书,嬷嬷给你端来一杯英式下午茶和几块养身司康饼。
而跑到钱德勒家,你就是在酒吧的吧台边肆意的坐着,不经意点了杯长岛冰茶,听酒保聊各种奇遇,或者吃到一个价值100万的“瓜”。过了一会儿,你会发现,自己仿佛也被卷入其中,可能是因为那杯长岛冰茶放了太多了伏特加和金酒,使你心情复杂。
《漫长的告别》就是这样的风格,算不上特别脑洞大,但即便是资深侦探迷阅读过半猜到了结局,也会依旧不离不弃的读到最后一页。因为,这段资本主义兄弟情太过于美味可口,男一男二都那么有魅力,你太想和他们多呆一会儿,不忍心很快读到终章。但是钱德勒坏的地方,就是当你沉溺在他们的感情之中,并愉快的嗑着这对CP时,却把这缘分打上了一种宿命:每说一次再见,就是死亡一点点。我觉得这里的死亡,是指友谊的小船吧。
单就故事线来讲,《漫长的告别》人物不算多,案件也不复杂,福尔摩斯的很多故事要曲折的多。然而,最妙的在于,当我读到一半,脑中闪过的念头是,如果同一个故事,让阿加莎来写的话,也许会完全不同,会变成另一个故事,也许男主会有另一种做法。当然,侦探卷入案件本身,也许会有争议,但是,我想这才是一个大作家的厉害之处吧,有自己强烈的个人风格和写作语言,不会害怕写类似的故事,或者说,他永远可以让一个故事复活且更诱人。
钱德勒比阿加莎更社会,有些句子读到,虽然只是简单一句简单的对话,却突然会从愉悦的情绪被他拉入忧伤的情愫:案发后,马洛始终不愿意一个人再去当初和男二经常喝鸡尾酒的酒吧,用口嫌体正直的方式去回避,却更令人喜欢这样的一个侦探。换作阿加莎来写,波罗一定会去那个酒吧,冷静的连酒吧保安都会去问话一番吧。
最后,我特别喜欢《漫长的告别》这样一个题目。没有看到最后一章,你以为作为是为了纪念而告别,但是他却通过如此一个漫长的侦探故事,真的在做一个艰难而有不舍的告别。
人生的悲剧,不是死亡,而是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是不是比阿加莎闷骚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