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19时07分许,沈某驾驶浙J5***5号小型普通客车途经温岭怡园路万泉西路路口时,左转弯未注意路面情况,结果与右侧直行由叶某驾驶的浙J7***1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随后又撞上路中间的隔离护栏,造成两车部分损坏及太阳能警示桩、隔离护栏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温岭交警部门经过现场勘查,依法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沈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小伙伴有没有发现
这起事故还是跟一个字有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转弯让直行
所谓转弯让直行,就是说道路行驶的过程中,原则上向左(右)转弯的车辆要为直行的车辆避让。因为直行车速度较快,车流较大,转弯车速度慢车流相对较小,转弯让直行能够减少路途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其实
让行规则还有很多
下面
交警蜀黍跟大家说说
常用的几条“让行规则”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
相对方向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
左侧未让右侧来车先行
路口会车正确方式
你知道了吗?
希望大家在驾车时能
树立“正确让行”的理念
“转弯让直行”并不意味着
直行车辆可以在通过路口时
不观察、不减速
无论何时何地
谨慎驾驶才是万全之策
别让自己成了
别人案例中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