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河南“两儿一孙被枪杀案”二审进行宣判,荔枝新闻从原告家属高女士处获悉,法院驳回上诉人马青付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此前,马青付于2020年8月10日一审被判处死刑。
河南省高院
本案一审判决书显示,2007年2月,因土地承包纠纷,马青付等5人与被害人高青录、高小立、高建3人在争议土地上发生斗殴。期间,马青付持单管猎枪朝天空鸣放一枪,随后连开三枪,分别射向高青录等三人,致高小立当场死亡,高青录、高建在送医途中死亡。
被害身亡的高氏三人分别系常桂香的两名儿子和一名孙子。案发后,马青付潜逃,当地警方和常桂香则连续12年不放弃,终于将马青付于2019年9月抓获。
荔枝新闻从本案原告及其代理人处获悉,二审主要有两大焦点问题。
焦点一:鸣枪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1月6日,包括本案三名遇害者母亲、祖母常桂香在内的多名被害人家属参与了当天庭审。马青付本人也出现在庭审现场。
被害者亲属告诉记者,二审开庭现场,上诉人马青付的辩护人称,当年马青付开枪行为非故意杀人,而是在双方厮打过程中实施正当防卫。由于造成三人死亡的后果,该行为应当定性为防卫过当。上诉人辩护律师还表示,马青付首次鸣枪行为发生在厮打发生前而非厮打过程中,是为防止厮打而提前警示。
中间老人系为两儿一孙追凶12年的老太常桂香 图/受访者
对此,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周兆成回应,一审法院已经查明在案发前一晚,马青付主动去争议地块蓄意挑衅,将被害人所种的树苗进行折断或拔掉,并且在家中也扬言第二天要把被害人全家杀掉,犯罪意图明显。
对于以上争议,二审法院裁定,上诉人明知双方存在争议,还携带枪支前往现场,证明对双方发生冲突已有预期;且马青付最后一枪从后背射入死者,不存在防卫过当问题。
焦点二:被害人是否存在重大过错
本案中遇害人的家属表示,二审庭审中,被告辩护人认为此案系民事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有特别重大过错,且马青付认罪悔罪,具有坦白情节,应对其减轻处罚。
终审判决书节选 图/受访者
对此,周兆成认为,一审法院已经依法查明本案被害人并无刑法意义上的明显过错。其次,根据我国司法解释规定,被害人过错认定需具备“被害人出于故意,实施了较为严重违背社会伦理或违法的行为,该行为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或正当利益,从而引发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等条件,周兆成表示,纵观本案,本案被害人没有实施以上任何行为。
此外,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也认定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被害人家属:将申请加速死刑复核
二审判决下达后,上诉人马青付死刑判决部分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复核期限将根据案件情况由最高人民法院自行决定。
被害人家属高女士则表示,马青付的行为主观恶性重,使自己全家遭受了极大精神痛苦,如今维持一审判决,全家人都松了口气。她表示,将在马青付死刑复核阶段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加速对本案的死刑复核程序,让马青付早日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