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
转自:济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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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尹某某将朋友汝某某告上了法庭。原来,尹某某曾向汝某某转账5万元,但未签有借据或其他书面合同。对这5万元,两人说法大相径庭:尹某某说是向汝某某的借款,汝某某则称是帮尹某某购买的某公司股票投资,但现在钱款已经无法收回……
对于这笔没有借条的转账,双方各执一词,法官如何认定?遇到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办?请听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孔村法庭副庭长李磊法官的解析。
李磊
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孔村法庭副庭长
自2013年进入平阴法院,李磊先后在执行局、东阿法庭、民一庭、立案庭速裁团队、孔村法庭等岗位工作。审理各种民事纠纷案件2000余件,多次获评“审判质效奖”等荣誉。2020年-2021年工作岗位调整到立案速裁,全年共审结案件750余件,案均用时约30天,案均调撤率在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