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旧社会,我国度量衡器多不统一,就崇信一个小县也不一致,现将崇信的度量衡器演变记述于后。
一、升斗。升斗量器是按照各地当时县衙公堂上设置的签桶的大小而制的,为征收公粮和市场交易使用。崇信是三十六桶斗,每斗盛粮60市斤,每升6市斤。但在铜城却高于县斗3市斤,每斗63市斤;赤城低于县斗3市斤,每斗57市斤,而木林因地处泾、灵、崇数县交界之地,每斗盛粮40市斤,低于县斗20市斤,黄寨沿用白水斗,每斗50市斤,柏树沿用王村斗40斤。当时征收公粮均依县斗为标准,农民播种下籽和当地的市场交易则按当地升斗计算。
二、秤。衡量物品的轻重均以秤计算,市秤每斤为十六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半斤八两是一样的缘故。按古代传说,是北斗七星和南斗六郎再加上福、禄、寿三星为十六之数,因而一斤就是十六两,如果在秤上欺骗人,就要短寿减禄缺福,以此来教化人们要光明正大。
三、尺。量布匹长短所用的尺子叫布尺,每尺10寸,10尺为一丈。木匠修建房屋和制作家俱所用的弯角尺叫营造尺,每尺约合布尺8寸,土匠给人修庄子和挖窑洞所用的尺子叫土尺,每尺约合布尺7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土7木8的意思。但我县各地尺子大都相同,无甚差别。
四、步。丈量土地的面积和公路里数用步来步,两跷为一步,240平方步为一亩,360步为一市里。由于每个人的个子大小不一样,一步的长短也不一样,不同的人步出的土地的亩数和公路的里数也不一样。
上述度量衡器由清代延续至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甘肃省派来检定员蕲某,改换新度量衡器,并设立检定所,秤仍以16两为1市斤,但重量低于老秤3两,即老秤的13两是新秤的1斤,木尺仍以10寸为一尺,但新尺要比老尺小一些,1新尺约等于老尺的9寸,升斗未作改换。1941年丈量良田面积后,改换新斗,1斗为15市斤,1石为150市斤,市场贸易、征收公粮均以新斗计算。
1949年新中国建立,沿袭国民党执政时期的度量衡器。1953年征收公粮开始用磅秤,市场上用码子秤,商店用小磅秤。在粮食市场上曾出现过奸商改换秤锤欺骗农民的事,市管会即在市场设大磅秤,稳定市场秩序。1959年按照国务院《关于统一度量衡制度的命令》,开始推行公制,取消旧杂制。采取先统一国营商业、粮食等企事业单位,然后逐步统一其他行业的办法。1976年对16两为一市斤的市制木杆秤进行了改革,废除十六两为一市斤的旧秤。1979年市秤改换成公斤,医疗、医药单位改用克、毫升计量,土地和公路用米尺来丈量。1984年后按照国家《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和《计量法》,进一步开展度量衡器改革工作,从此,国家度量衡器统一,大大方便了国计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