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双生分局温馨提示:2018年度企业年报已经开始,具体操作如下:
一、应报送公示主体
设立登记的下列类型市场主体,需要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已注销及被吊销营业执照除外):
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企业、合伙企业、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以上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
2、个体工商户。
3、农民专业合作社。
当年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的时间
2018年1月1日0时——2018年6月30日24时。
三、2018年度报告报送公示途径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录西安红盾信息网(网址http://www.xags.gov.cn)在“网上年报系统”填写并报送年度报告信息,同时向社会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可登录西安红盾信息网(网址http://www.xags.gov.cn)在“网上年报系统”填写并报送年度报告信息,可选择公示或者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也可以到登记的工商所报送纸质报告。报送纸质年度报告的,视为不公示其年度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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