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体的汉字不是艺术,即便是美术字也不是艺术,汉字成为艺术的前提就是以某种造型形象存在,那就是书法。书法,就是软笔汉字书写。书法艺术,就是汉字书写的艺术。硬笔书写也可称为书法,但一定要说“硬笔书法”,只有毛笔能够写出千变万化的汉字。艺术都是具有审美性的,书法艺术亦有美。书法艺术美就是以汉字书写进行生动的形象创造的美。古人早已认识到。
石鼓文后劲本《吾车》与《秦公簋》拓片
南朝齐人王僧虔《笔意赞》中就明确指出:
“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
这个意思,宋人苏轼也有相同的表述:
“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缺一,不为成书也。”(苏轼《论书》)
书法从写字上升到艺术,作为艺术,讲求美的效果,就要借笔墨形式所创生动的形象,进行这种形象创造就能显示的书写者的技能功力、精神修养等问题。
苏轼书法
汉字书写之所以能成艺术,产生审美效果,首先是汉字有可作艺术形象创造的形体基础。它据汉语的一音一义立形、单个独立,每个字的笔画结构虽各不相同,但在构成上却完全符合一切能运动的生命形体构成的共同原理。而一个个字的具体结构又丰富多样。这是世上一切文字所没有的,唯有汉字具有这样的特征。
书法,以汉字为据,写成以后,形态也是静止的。但是它们得以完成的笔画,由于是以有力、有势、有节律的运动完成,这种效果,在作品完成后,永远留在所写的形迹上,与有生命形体意味的形构结合,使每个字都有了俨若神气骨肉血的意味。
不过,书法形象有个特点:它的生命形象感,在于似而不是、不是又似,即只是一种意味。
王羲之多赞美“有意”,“大有意”具有这种效果的书法,王僧虔《笔意赞》一文还专门论述这种效果,而且正是这种效果启发了中国写意画的诞生。因此书法作为艺术,人们直观的是“象”,而欣赏书法却是以这种特殊形象传达的精神。书写书法是以书立“象”,以象显“意”,欣赏者见象生“意”,以“意”赏象。书法之美,一定是二者统一。
晋唐人书法的技法经验,引领了以后的书写,确也让书法越来越成为严谨的艺术形式,但事实又让人们发现,绝对化的法度变为书写程式时,又给书法带来风格面目的拘束,使书法艺术效果得以获得的“意”,却几乎丧失殆尽。到了宋代,“书心”、“写意”的书法精神写字。苏轼也说“我书意造本无法”《东坡题跋》。他们明确把写“意”作为书法艺术追求。在苏轼书中产生的审美效果,黄庭坚概括为“学问文章之气”,因为在那个时代,人们把个人精神修养的获取都归结为多读圣贤书所致。他们对书中所推崇的“意”,已不仅仅是南朝人认为的“生命形象”之意,而更是书家的襟怀气度,认为这是由于多读书、脱尽了俗气才能达到的境界书卷气。
书法发展到宋代,人们已明确,书法之为艺术,有审美意义与价值,已不只在其特有的结构特征,还有特有的书写方式,以深厚的精神修养和技能功力,汉字才成为这世上绝无仅有的艺术形式和它的审美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