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网上,看到一个有意思的问题:省属高校归省教育厅管,为何校长也是正厅级?其实这个问题本身就有问题,省属高校的校长和党委书记确实都是正厅级,但是省属高校并不归省教育厅管,而是归省政府管理。
我国全日制公办高校,分为部属高校、省属高校和市属高校3个序列。其中部属高校的核心和主体是教育部直属大学,另外还包括工信部直属的7所院校,以及其他部委所属院校。省属高校和市属高校都是地方院校,稍有不同的是,省属高校是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所属高校,市属高校则是副省级市主办的高校。
武汉、成都、杭州、广州、深圳等几个副省级市,也有自己的市属高校,例如武汉的江汉大学,成都的成都大学,杭州的杭州师范大学、浙大城市学院,广州的广州大学和广州医科大学,深圳的深圳大学,分别归所在城市管理,而不是所属省份管理。
当然了,地方院校里,省属高校是核心,市属高校只占少部分。毕竟举办一个大学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绝大多数都是省级财政来负担的。能以市级财政举办一所高等院校的很少,都是副省级市,况且也不是所有副省级市都有市属高校。
不管是什么序列的全日制本科院校,都是正厅级建制,但是有31所大学的校长和党委书记高配为副部级,这些学校就是民间俗称的副部级大学,这其实是个很大的误解,因为我国并没有所谓的副部级大学。
31所“副部级大学”都是部属院校,包括教育部直属的27所大学和工信部直属的4所大学。而地方院校则并不存在所谓的高配,省属和市属本科院校的校长都是正厅级干部。他们和省教育厅厅长是一个级别。
有些人觉得省属本科高校的校长是正厅级,误以为省属本科高校也归省教育厅管辖,才有了这些疑虑。这其实是搞混了省属本科高校、省政府和省教育厅之间的关系。其实从名称上就能看得出来,省属高校是归省政府管辖的,如果归教育厅管辖,那么就不应该是省属高校,而应该是厅属高校了。
省属高校都是省政府主办的高等院校,管理权归属于省委(省政府),而不是省教育厅。只不过,教育厅对省属高校具有业务指导权。省属高校和省教育厅是并列关系,而不是上下级关系,二者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省属高校的校长和副校长,书记和副书记都是省政府来进行任命的,和教育厅没有关系。省属本科院校是正厅级事业单位,教育厅是正厅级行政单位,二者的共同上级都是省政府。教育厅是全省的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对省属高校进行业务指导,但不能领导管理。
同样的,教育部所属院校,归教育部领导管理,工信部所属院校,归工信部领导管理。除了所谓的副部级大学之外,部属高校的校长和党委书记,由所属部委任命。
另一方面,省教育厅对所在省份的部属院校,不管是985还是211,都有业务指导权。因此教育厅对高等院校的业务指导权,不仅包括省属高校,也包括部属院校。总不能因为这个业务指导权,就说部属院校归省教育厅管辖吧。
真正归省教育厅管辖的高校,是各地的民办独立学院,也就是过去的三本。这些民办院校就是正儿八经的“厅属高校”,归教育厅领导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