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2021年贵阳市、贵安新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举行。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义在回答关于“贵阳市是如何收集处理有害垃圾”的提问时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为此,贵阳市已建立“分、投、收、运、处”的收集处理体系,确保市民分类出的有害垃圾依法安全处置。
一是分类环节,居民需将有害垃圾从生活垃圾中分出;
二是投放环节,居民将分出的有害垃圾投放至小区指定点,小区将有害垃圾进行统一暂存;
三是收集环节,待小区有害垃圾收集到一定量后,预约第三方收贮公司上门进行收集;
四是转运环节,第三方收贮公司用密闭、带有有害垃圾标识的专用运输车辆将有害垃圾运至贵阳市有害垃圾贮存处置中心;
五是处置环节,有害垃圾按照具体种类细化分类后集中贮存,贮存库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从选址设计、运行管理、安全防护等方面落实环境管理规范要求,第三方收贮公司将不同种类的有害垃圾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利用单位依法进行安全处置。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李奕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