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爱幼一直是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传统美德。在礼仪、道德和人际关系方面,老一辈是老一辈,除了极少数不被老一辈尊重的人,应该受到尊重。这不仅是一个道德品质的问题,也是教育下一代履行孝道的问题。所以,虽然离婚了,不再是夫妻和家人,而是老幼和尊老尊幼或客观存在,毕竟曾经生活在一起,多少还是有些感情的。而且,有时还会出现刚刚离婚的夫妻两个人的事情,和双方父母没有任何关系的现象。
一般情况下,小夫妻离婚后,在称呼双方父母时,一般会由原来的“爸爸妈妈”改为“叔叔阿姨”,这也是比较常见和流行的一种变化。因为他们是前公公、前婆婆、前公公、前婆婆,有时可能会遇到心怀怨恨的长辈,从而出现尴尬的处理局面。比如,前妻遇到前婆婆,或者前女婿遇到前婆婆,还是习惯礼貌地叫“妈”,但老人不领情,还露出脸问:“你妈是谁?”不是很久以前。
从好聚好散的角度来看,即使夫妻离婚了,再见面的时候大家应该还是正常的关系。特别是当双方有一个孩子的纽带,它是更好地对待彼此和谐。假设离婚时由女方照顾孩子,那么祖父母想见孙子孙女是很正常的。所以,见面的时候,如果关系还好,可以不改的话,还是叫爸爸妈妈。如果关系差不多,可以叫叔叔、阿姨。尤其在孩子面前,更要注意孩子的无辜,不能因为名字而伤害和影响孩子。当然,如果你想要委婉和礼貌,你可以把孩子的名字放在前面,叫爷爷、奶奶、爷爷或奶奶。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微妙的,感情上的事情也是不可解释的。对于离婚后双方父母该如何称呼,恐怕在具体情况下会有所不同,而且称呼也会五花八门,不一样。比如,离婚是由于夫妻感情破裂,但与父母双方的关系都很好,会不断打电话给爸爸妈妈;夫妻感情不好又闹离婚,双方老头子火上浇油,吵得不可开交,我怕是陌生人;因为一方出轨而离婚,双方老人试图挽救未果,可能会继续打电话给父母;夫妻平静离婚,与父母双方关系正常,无论姓什么都会正常等等。总之,每个家庭每个人都会有具体的不同情况,虽然可以适当场合称呼,不必拘礼,但还是尽量不打破礼节,以和睦为贵,不必翻脸,太尴尬为好。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