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律师现在原则上是不从事法律文书代书的业务。有的人百思不得其解。有的人一边往外走,一边自言自语“哼!真是奇怪了!送钱给他,他不要!”。对,我就是这样的,你送给我钱,我也不一定要的。该要的钱,少一分也不行;不该要的钱,管给多少也不要。
第一个问题 是代书业务客户最多能给多少钱的问题?应当是给不了几个钱,并且还会麻烦不断。那就没有必要挣那个钱。有的人不明白法律文书怎么写,要求我给他代书,要支付费用给我。我拒绝了他的代书请求,但是我可以现场免费指导他如何地写。那人就非常高兴了!我也很高兴。有人就认为我这不是个二性子吗?我把其中的道理讲给你们听,你们就会明白了。
凡寻求律师代书的人,均是不想委托律师代理的人,他们自己又不懂法律,想通过律师代书来达到起诉的目的。这部分人不是经济特别困难,就是不舍得花钱的那部分人。
律师代书与代理案件是具有本质区别的。
代书就是代替书写法律文书,客户怎么个意思 ,代书人就要按照怎么个意思书写,保证法律文书的基本格式就可以了。
律师代理案件是律师根据客户提供的案件材料来独立思考代理案件的总体思路,具有办理案件的独立性,比较复杂。
代书的收费在几十元到几百元之间;而代理案件的基础收费就需要几千元,一个案件的收费往往在几千元以上、几万元、几十万元或者更多。
二者的工作类别不同,工作量也不同,收费标准也相差非常巨大。
客户要求代书,他的内心有要求律师的代书标准相当于律师代理案件时候的诉状标准。这就是低标准付出,又要求高标准质量。我觉得它不能体现等价有偿,所以我就不做了。
如果客户对于格式的不懂,你告诉他一下,也不用花钱,他也非常高兴,这多好。因为这样的客户根本没有认识到律师的作用,你如果摇唇鼓舌动员他请律师花钱来做,他可能就会认为律师是在这里骗他们的钱财。
我时常看到有关案件的诉状是法律人士写的,但是庭审过程他们并没有聘请律师。在庭审过程中他们不断说:律师怎么怎么说了。
我明白了, 他们在起诉之前咨询了多名律师,也找律师写了诉状感觉到是万事大吉了。可是最后往往是他们败诉。为何?法律咨询只不过是单方面简单的解答而已,代书只不过是根据委托人的意思书写而已。法律咨询与代书与律师代理案件不可同日而语。他们输是必然的 ,不输才会是偶然的。
有的人自己觉得非常聪明,可以省钱,输一次,他们还不吸取教训,第二次还要这样,再输第二次。
任何的说教是没有说服力的。只有经过社会实践,用残酷的教训,不断再教育才可能会有用,才可能会觉醒。特别是有些企事业单位根本就不相信律师,他们更相信关系。通过法治社会的不断建立,人们越来越多认识到律师的作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