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门”历史由来已久,最早在先秦时就有类似的称呼,到了唐宋以后称官府为衙门已经十分普遍,明清时期,将发号施令之所在统称为衙门。在百姓眼里,衙门是让人生畏的地方,有“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说法。
其实,衙门的种类很多,并非所有衙门都直接与平民百姓打交道,只有地方的府、州、县衙门才会直接管理百姓,行诉讼审理之责。因而,这些基层衙门往往都会树立法律公正、执法严明的官方形象,为此也衍生出了衙门的文化。
清代自府以下的衙门,在大堂的南面都有一个标志性的建筑,有一个石坊里面树着一块碑,上面都会刻着同样一句话,曰:
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
这就是著名的“戒石铭”,也称“天语亭”。在衙门里立戒石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商周时期,当时就用来警醒为官之人,不要徇私枉法。唐代时,玄宗皇帝为了规劝天下官员爱民如子、廉洁奉公,还特意提写了无言诗一首,不过内容较多共有100字。
宋朝开国后,太祖赵匡胤觉得石碑上的文字过多,而百姓识字者少。为了达到通俗易懂的目的,他从中截取了16个字,即上面所述。此后一直到清代,这16个字的“戒石铭”便成了官方标配。当年,宋太祖作为天下表率,亲自书写了“戒石铭”,让全国各州县勒石立碑。其后,著名的书法家黄庭坚又重新书写,颁行天下。
尽管宋太祖对天下的州县官有很高的期望,但实际上与理想相差甚远,这16字的“戒石铭”并不能警醒官员,其效果也很值得怀疑,因此有人便在上面添了几个字加以讽刺:
尔俸尔禄只是不足,民脂民膏转吃转肥;
下民易虐来的便著,上天难欺他又怎知。
在漫长的封建时代,州县衙门和百姓之间不断地上演着悲剧,草菅人命、大肆索贿等不法情事屡有发生。但是,百姓依然对官府存有期许,其衙门文化也一度升温。清代的扬州府衙门就有一个独特的做法,他们将府衙门的暖阁、天花板全部漆成红色,地板上铺着篾席,意思是官员要奉公执法,否则将“天诛地灭”。
省一级衙门,如督抚衙门、藩死、臬司衙门,因为按照清代的司法制度很少与民间百姓直接接触,所以不像基层衙门那样,需要强调执法严明。但这些高级衙门同样也有自己的文化,只不过是上升到了更高的层次,向朝廷表忠心,发誓要做好官等诸如此类。
大清共有一十八省,每个省的衙门都有自己的特色。如江苏布政使衙门大堂上就悬挂这样的楹联:
报朝廷某事,荣父母某事;
宽百姓几分,爱子孙几分。
据说这时顺治朝任顺天巡抚的宋权写下的自警之语,当然,谁当衙门的一把手,就都有权利挂上自己喜欢的警句,其后继任的清初名臣魏象枢便在大堂上挂出了“我愧包公”的匾额,以包公自勉。
曾国藩从两江调任直隶总督时,正值北方捻军猖獗,剿捻的同时他也不忘规劝直隶同僚,为此也写下了一副楹联,曰:
长吏多从耕田凿井而来,视民事须如家事;
吾曹同讲补过尽忠之道,凛心箴即是官箴。
丁日昌担任江苏巡抚时,在巡抚衙门大门前贴了一副亲手创作的楹联,曰:
官须呵出,干来若处处瞻顾因循,纵免刑章终造孽;
民要持平,待去看个个流离颠沛,忍将膏血入私囊。
以上仅仅是略举一二,像很多著名的封疆大吏在任上都有一些盈利留于衙署,林则徐、陶澍、左宗棠、李鸿章、张之洞等人皆如此。这些形形色色的衙门匾额、楹联成了衙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