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物业费收费规则 |
来信人: | 打工人 |
来信时间: | 2021-02-24 14:10:53 |
内容: | 领导您好: 本人在碧桂园凤凰城购有住房一套,碧桂园通知自本年度3月1号起需全额缴纳物业费,想咨询下在没收房及收房后不入住的情况下物业费是否可以有减免 |
回复部门: | 市发改委 |
回复时间: | 2021-03-02 14:36:00 |
回复内容: | 打工人先生:
您好! 您关于“物业收费规则的咨询”来信收悉,现就有关政策回复如下: 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房,整改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交纳。已出售但空置商品房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合同明确的价格交纳,与物业服务企业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如您仍有疑虑,可与我们电话沟通。8880617 岳阳市发改委服务价格管理科 2021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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