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今年申请公租房的政策出来了,
一起去看看
今天,
永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发布公告拟于
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16日,
在永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
(便民服务中心546、548办公室)
面向社会公开受理公租房申请啦!
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向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提出登记申请: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二)在永川城区无自有住房(含三年内无房产转让登记)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申请朱沱镇片区公租房、三教镇片区公租房的家庭在三教、朱沱场镇无住房),且无商业门面和未承租公房;
(三)在重庆市范围内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四)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
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本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提交资料
(一)《永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登记表》(固定格式,可在永川区政府政务网(http://yc.cq.gov.cn/zfgk/zdxxgk/bzxzf/)下载,也可凭身份证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领取);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本(2018年1月1日以后更新户籍,主页、增减页、常住人口登记卡);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婚姻状况资料(结婚证、离婚证及协议书、法院判决文书等。
房源情况
本次公租房登记房源为:
凤凰湖片区公租房、
朱沱镇片区公租房、
三教镇片区公租房、
永川城区清退零散公租房
配租方式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采用公开电子摇号的方式配租,配租时间和配租房源将结合公租房筹集情况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 49882572
符合条件的小伙伴们抓紧时间申请哦!
错过了就只能等下次了
(资料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提供、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