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说:“生活需要仪式感,仪式感能唤起我们内心自我的尊重,也让我们更好地更认真地去过属于我们生活里的每一天。”
很多人可能会觉得仪式感?什么样才叫生活的仪式感呢?《小王子》里说:仪式感,就是使某一天和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
我们会有很多时候觉得生活太枯燥,那是因为我们没有想办法让它变得精致,而只有仪式感能让让我们释放自己积极的情绪,化解掉那些负面情绪,让日常的琐碎变得有意义,让自己的内心变得丰盈。
村上春树说:
“仪式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它在本来单调乏味的生活,变得不一样;它让我们对所在意的事情,怀有敬畏心理。”
有时候我们常常会抱怨生活太过于平淡无奇,总是期待着美好的邂逅,希望可以有惊喜的瞬间降临到自己身上,可是等待美好降临总归是无谓的。因为生活的乐趣,是需要我们给自己创造一些“仪式感”。
在《蒂芙尼的早餐》这部电影当中,赫本扮演的是一位家境不富裕,但内心却很热爱时尚、热爱生活的优雅女人,尽管她只是吃着咖啡配面包的简单早餐,她也要衣着靓丽,身穿小黑裙礼服,佩戴着精致的珍珠首饰,一边吃着早餐,一边欣赏着橱窗外的蒂芙尼。
整部电影中,我们似乎只记住了蒂芙尼、赫本的美,却唯独忽略了那份有“仪式感”的早餐。
德国作家洛蕾斯利写过一本书叫《我们为什么需要仪式感》,在这本书里有这么一段话说:
“有仪式感的人生,才使我们切切实实有了存在感。不是为他人留下什么印象,而是自己的心真切地感知生命,充满热忱地面对生活。”
深以为然,仪式感对于一个人的人生来说,那不是简单的生存,而是让生活变得精彩一段美好记忆,甚至会修复我们生活中的空白。特别是在人生的关键时刻,通过一些特殊的场景和形式,会赋予那些时刻、那些事情特殊的意义,以此来表达它的重要性。
这就好像为什么相爱的恋人结婚,一定要有一场婚礼;两个人在确立关系的时候,为何要有一场告白,因为这些举动都意味着两个人的结合,是两个人的重要时刻,这些都是我们在为每一个自己重视的瞬间,选择的一个独特的仪式。
仪式感,让每一个普通的日子变得妙趣横生,有了纪念意义;仪式感,是让每一个奔波劳碌的人,都找到了一场心灵的寄托。
小说《一个人的朝圣》里讲过这么一个故事:
65岁的退休职员哈罗德,为了鼓励备受癌症折磨的老同事圭妮活下去,从他居住的哈姆斯南部一直走到位于英国东北部的贝里克郡。
历时87天,627公里,哈罗德终于徒步走到了这位同事所居住的疗养院,他不仅见到了奎妮,更重要的是他在一路上遇到不同的人,听到了他们不一样的故事,同时也回忆起了自己平凡且不幸福的一生,最终他完成了自我救赎。
哈罗德的一生并不幸福,他的儿子离开了人世,妻子跟他关系不好,还有自己内心对老朋友的愧疚之情,一直在折磨着他的身心,而这一场徒步,彻底的改变了他的心态和人生。
这位老人的徒步行走,何尝不是一种仪式呢?哈罗德在这场仪式中,从自己的生活困境中跳出来,站在另外一个角度,去审视自己的人生,正视自己内心的痛苦和自己的过去,最终生活达成和解,与自己达成和解。
其实所谓生活仪式感的背后,就是为了让我们找到自己心灵的一个栖息地,又或者说让我们看到更深层次的自己,就好比一次短暂的旅行,阅读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去看一场精彩的演出,这都可以归纳到这个范畴。
这种仪式感,跟节日毫无关系,与这个世界万物没有关系,只跟你的内心有关,你可以从中收获意想不到的惊喜,看到不一样的生活,找到更深层次的自己,这才是仪式感对我们人生来说最好的意义。
我们的生活需要一些仪式感的东西来提醒自己,人生除了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仪式感能给每一个普通的个人直,每一个无意义的重复性动作赋予内涵。
更重要的是,它可以暂时地让我们告别一些烦恼,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哪怕那只是短短的几十分钟,甚至是几分钟,几秒钟,都会令那个时刻有所不同。
最后,愿我们都能感受到平凡生活中的小美好,对未来充满美好向往,对自己的人生充满无限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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